第154章 查證件[第3頁/共3頁]
但法律歸法律,究竟上知法犯法、有法不依的環境並很多見。實際過程中,很多百姓想著,既然是為了治安,查一查又有甚麼大不了的,心甘甘心腸共同,也不管對方是不是越權了。
說著,也不持續裝模作樣盤問下一桌了,老張等人灰溜溜分開。內裡拐角處,馬少和牛濤等在那邊,牛濤吃緊忙忙問道:“如何樣,盤出他們秘聞了?哼,隻要冇背景,我必然整死他們!”
老張瞥了眼牛濤,向著馬少陳述道:“他們是天南大學的門生,並且還是門生記者,還和春城日報有關。馬少,我們這些乾臟活的,碰到記者躲都來不及啊,實在不好盤問下去。”
至於這一小撮到底是多少,這就見仁見智了。就像說贓官,官方的說法是,我們的乾部,絕大多數都是好的,壞的隻要那麼一小撮。但官方的觀點是,“全數槍斃有冤枉的,隔個槍斃有漏網的”,當然,後半句是個偽命題。
也正因為聯防隊存在各種題目,公安部曾經於04年9月,打算用三年時候停止專項清理,讓聯防隊完整消逝,但實際履行時,倒是困難重重,最後不了了之。
陳圓圓則從包裡取出了門生記者證和灌音筆,說道:“我們是天南大學南陸通訊社的記者,此次便是為大運會而來,這位張聯防,感激你接管我們的采訪。”
看著對過來的灌音筆,老張內心直罵娘,竟然還是記者,他們這些法律職員,特彆是害群之馬的法律職員,最悔恨的便是記者,這些年來不曉得有多少同道,因為記者的暴光而鋃鐺入獄。
按挨次,聯防隊員查過來,第五桌會輪到敖湯他們。糜潞和陳圓圓冇甚麼擔憂,因為看環境確切是文明法律,即便三人有兩人冇帶身份證,也能夠直說是“路上掉了”或者“出門時忘帶了”,按照法律,冇帶身份證又不是罪,隻要報出身份證號,差人在“警務通”上查一下就行了。
敖湯一笑,固然是違法法律,但確切挺文明的,在糜潞和陳圓圓說話前,敖湯搶著說道:“我們是天南大學的門生,我叫敖湯,這位是糜潞同窗,我們兩人在汽車站遭賊了,錢包失竊,證件在錢包裡。這位是陳圓圓同窗,圓圓你的身份證拿來。至於我和糜潞同窗,我傳聞警務通上能夠查身份證,我把號碼報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