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混混鬨事[第3頁/共3頁]
“小馬哥,甚麼叫2的n次方?
“這位老闆,您曉得刑法和未成年人庇護法嗎?您曉得用心傷害罪的刑期嗎?”
“小馬,那甚麼……”為首地痞神采一沉,打斷道:“不是小馬,是小馬哥!”
敖湯笑了笑,你錯怪發賣商了,這電擊器的電壓還是很強的。敏捷切近一小我隻需一秒,刹時把人抓起扔出又是一秒,哪怕地痞們有刀,何如攻不破防,不到半分鐘,十個地痞已經全數掉進了水庫湖裡。這群人都會泅水,正籌辦遊登陸,卻駭然發明湖裡有甚麼東西在拉扯他們的褲腳!
小馬哥邊掙紮邊號令道:“你小子不要放肆,你能打,但打得過槍嗎?下次一槍崩了你!你能打,你的親朋老友能打嗎?哈哈哈哈,你有種就殺了我們,你敢嗎?你不敢!你們這些良民不敢下毒手的,我們卻敢,小子,你等著!”
第二天,敖湯親身守在水庫,上午十點多,公然有十個吊兒郎當的地痞過來了。
為首地痞不由皺起眉頭,這個年青老闆莫非真的很有底氣,不怕他們?還是過於天真,信賴邪不堪正?啊呸,老子甚麼時候成邪了?
啪,一個地痞抓住機遇,電擊器狠狠頂在了敖湯身上,卻仍然被敖湯扔向湖裡,在半空中的地痞還在咋呼:“〖我〗日,坑爹的假貨啊!”
數今後,敖湯再次接到了張小軍的電話。
地痞隻是找來惹事的,即便敖湯真的乖乖交了庇護費,他們也會得寸進尺,直至敖湯忍無可忍地脫手。
敖湯嘲笑著,這個地痞說的話,恰是鼻令他討厭的某種社會征象。法律過於劃一或者過於不平等,導致好人不敢向好人動手,天賦處於優勢。如果本來的敖湯,或許不得不忍氣吞聲,但現在嗎,比法律更強大的力量讓他有了更多的挑選。
“喲,年紀悄悄當老闆啊,兄弟你莫非是官二代富二代?”為首的地痞怪裡怪氣道“那你必然財力薄弱,真是再好不過,還是那句話,破財消災,一年20萬,我保你這個水庫平安然安。”
不等她說完,池雲飛已經大呼起來:“敖湯!小姑,那是一個災星,你如何提起他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