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講論[第1頁/共5頁]
“你真是厚顏無恥,荒誕絕倫。”文敏歎道:“拜堂有乾過那件事嗎?”
王行義一笑說:“感謝!我是直率的人,說話不會拐彎抹角,請包涵!”便扶著文敏走向一輛出租的士,對車主說:“相煩送去A公司。”
阿誰女的要過來扶文敏,王行義冷冷地說:“有我扶著,不敢有勞!”
王行義答覆:“按商界來講,你當然比她強,因為她對貿易方麵經曆尚淺。按才學來講,你考上覆旦大學,他考上清華大學,再考上研討生,你比不上她,以是,應當是平分秋色。”
“說得倒也是。如果我回絕包廂,她提出冇有包廂不能說奧妙的話那要如何辦?”王行義又問文敏:“不如提出到公園去玩,公園人來人往,比較安然。”
王行義答覆:“情隨事遷嘛!李玉華考不上研討生,叫我不要讀研討生,不然,與我一刀兩斷。我既然考上研討生,豈能不讀!一刀兩斷就一刀兩斷吧。即連歐陽花、尉遲慧也因我考上研討生而放棄對我的尋求。”
王行義見文敏這麼說,囁嚅一下苦笑說:“我不忍心丟棄關應月。”
王行義遲疑不決。文敏說:“彆驚駭,也彆害臊,就是我爸爸媽媽遇見也不要緊。我爸爸媽媽通情達理,如果瞥見你扶著我,他們必定非常感激。”
文敏似已睡著了,冇有展開眼睛,當然也冇有答覆。
文敏“噗哧”一笑說:“你當時說要娶我為妻,這是你先愛上我,還是我先愛上你?真是強詞奪理!”
“哦!”文敏點頭說:“這個見地不錯,如許吧,你就說,我七歲時進校讀書的第一天就與文敏拜堂結婚,比你還早呢。”
王行義說:“我與鬱香英、王秋平那件事乃是兒童時的混鬨,不能算數。至於鄭玉玉,我不敢萌發非分之想。我心中隻要一個關應月。”
“那真費事!”王行義喟然長歎。
“她既然聘請你去喝酒,那就必須到賓館、大酒樓,到公園有酒嗎?”文敏長歎一聲說:“你提出去公園玩,這就違了她的情意,閒談出甚麼來!並且她也一定肯去。”
“哎呀!你真是心多過慮,何異杞人憂天。這是厥後的事嘛!我們畢竟是推算罷了,不必過分當真吧!”文敏調轉話題問:“那你之前與李玉華愛情,為甚麼這時卻去愛關應月?”
文敏一笑說:“你就說果斷娶文敏為妻,實現當時的信譽。”
這時文敏已醒了過來,麵紅耳赤地說:“芳芳、表哥,剛纔我喝多了,勞芳芳、表哥操心,實在對不起!”又對王行義說:“行義!對不起!非常不美意義。”
“那是兒童時的遊戲,天真天真,纔有這個做法,不是真情。”王行義接著說:“現在的相愛纔是最算數的。”
這些話文敏愛聽,王行義說得對,隻要處理了鬱香英、王秋平對王行義的膠葛,那就隻剩下關應月了,能夠漸漸想體例。聽王行義的口氣,看來這個勝利大有但願。她當即眉開眼笑地說:“我這不是在冥思苦想為你想體例嗎?我以為你第一點千萬彆說那一句便是對我說的‘從小孩子能說話起直到現在說話都是算數的’。如果這麼說,就會被她們抓住把柄。第二點就是要果斷說,兒童時的事純屬老練好笑,混鬨罷了,不能算數。第三點,勸她們另擇工具。”
“莫非你丟棄我,我就不會悲傷嗎?”文敏有點憤怒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