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從重處罰[第1頁/共2頁]
李超慎重地點點頭,必定隧道:“放心,吳密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必然會遭到應有的法律製裁!”
“蔣俊受王海生拉攏唆使,親身對我方當事人實施強*奸,是強*奸犯法的共犯,該當依法懲罰!”
小人老是不檢驗本身的錯誤,而是一味的遷怒於人。如許心術不正的人做狀師,就應當有此了局,不然公理怎能張揚。
不料,竟然弄成如許的成果,搞不好本身也要吃掛落。孫文華現在對李超那是又恨又怒。
孫文華有點慌亂地點點頭,答道:“對,我就是孫文華,叨教兩位?”
“狗屁狀師,幫有錢人亂害人,遭報應了吧。”
李超朗目一寒,當即就義正言辭地駁斥道:“荒誕,對方代理人完整偷換觀點、混合視聽。”
在確實的證據麵前,王海生卻拒不認罪。
李超淡然一笑,痛快淋漓地回瞪了他一眼,本身堂堂正正底子不懼歪門正道的孫文華。
公安局立馬出動民警停止窺伺,找到王海生的秘書王小萌肯定了轉賬300萬給蔣俊的究竟,再找到了王海生用剩下的三睉侖,調出了他和蔣俊的通話記錄,在電話中他們清楚地扳談了迷*奸吳麗華的運營。
“這個破狀師該死被查,張嘴說瞎話。”
……
孫文華倉猝昂首一看,兩個乾部模樣的中年人正嚴肅地核閱他。
聽完李超的結案陳述以後,合議庭顛末商討,當庭停止寂靜宣判:“本庭顛末合議分歧以為,王海生作為丈夫,竟然罔顧伉儷之情,迷*倒老婆,打通教唆蔣俊對受害人吳麗華實施強*奸行動,其情節卑劣。據此,遵循《中原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訊斷以下:被告人王海生犯強*奸罪,情節卑劣,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蔣俊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孫文華神采陰沉地看著吳麗華對李超不斷伸謝,內心的痛恨就像毒蛇在吐舌迴旋。這場官司他輸慘了,被初出茅廬的李超完整翻盤。他的當事人離個婚反倒進了監獄,作為一個律所的主任代理瞭如許的案子,孫文華算是顏麵儘失。
王海生的代理狀師孫文歡更是恬不知恥、聲情並茂地做著無罪辯白:“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方當事人王海生與吳麗華屬伉儷乾係,其並冇有實施強*奸行動,退一萬步講,即便性*行動建立,遵循我國法律規定,婚姻持續期間逼迫*性*行動不算犯法,婚內不存在強*奸罪的認定。是以我方當事人王海生不構成犯法,最多隻能算是家庭暴力。”
庭審中,公訴人控告王海生和蔣俊犯有強*奸罪,此中王海生是正犯。李超作為受害人吳麗華的代理狀師,參與庭審,和公訴人一起出示翔實的證據,陳述案件究竟,控告王海生、蔣俊的罪過。
李超樸拙地安撫道:“吳密斯,天理昭昭,惡人終有惡報。如許的人渣罪有應得,你好好餬口,就是對傷害最好的療傷。”
正被押下去的孫文華對著李超投去一個怨毒至深的眼神。
政法構造對這起卑劣性子的強*奸案高度正視,移交銜接到位,敏捷提起了公訴。
就在孫文華仇恨不已的時候,一聲詰責驚醒了他,“你是孫文華?”
“我方當事人吳麗華,作為一個弱女子,在丈夫**與多名女性不法同*居、本身被王海生擯除削髮門和公司的環境下,獨安閒外辛苦打拚。不料,王海生竟然人麵獸心,假裝和談仳離迷倒我方當事人,並調撥蔣俊對實在施迷*奸行動,還不知廉恥地停止錄相以歪曲我方當事人,達到其併吞財產的卑鄙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