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讀心律師 - 第215章 是否法定權利

第215章 是否法定權利[第1頁/共2頁]

被告聶海華、李曉蓮多次扣問女兒聶雲的骨灰是否安葬、安葬那邊,劉強因為之前的仇恨一向拒不答覆。

2、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聶雲與被告劉強生前係伉儷乾係。

1、結婚證,證明被告劉強與聶雲生前係伉儷乾係,被告劉強有權保管聶雲的骨灰。

輪到被告辯論了, 寧偉成昂首挺胸,理直氣壯地答道:“尊敬的審判員,我作為被告劉強的代理人,特口頭辯論以下。

“值庭法警將被告提交的證據交於被告,由被告對被告所提證據停止質證。”

並且祭奠權也不是法定權力,隻是一個民風風俗商定的觀點,即便侵犯,也構不成違法。”

“上麵由被告劉強停止舉證。”

而劉強聽到李超的指責倒是諷刺地笑了笑,還低聲嘟嚷道:“啥有悖於社會民風,老子是有品德的人。”

劉強聽到李超的陳述和控告,卻滿不在乎地聳聳肩,輕聲罵道:“臭婆孃的骨灰關你們卵事。”

豈料,劉強不但不聽,反而以為本身損了麵子,與聶雲及二被告產生狠惡辯論,從而對二被告挾恨在心。

李超看了證據以後,大聲地駁斥道:“對證據1實在性無貳言,證明內容有貳言,兩人確屬伉儷乾係,但劉強保管骨灰也不能侵犯二被告的祭奠權。

對證據3,聶雲確切於201X年元月4日病逝火花,骨灰也確切由劉強保管。但劉強作為聶雲的丈夫,保管其骨灰合適法律規定,劉強有權對聶雲的骨灰停止措置。

現聶雲的骨灰由劉強掌控,劉強因為積怨拒不將二被告女兒的骨灰安葬,果斷不讓二被告停止祭奠,導致二被告冇法祭奠本身的亡女。

對證據4,實在性冇有貳言,但合法性和關聯性有貳言。二被告要去停止祭奠,本身在家便能夠燃紙燒香,劉強保管骨灰的行動並冇有侵犯他們的祭奠權。

這個案件,劉強這方必勝!寧偉成公開握緊了拳頭。R1152

3、火化記錄,證明聶雲於201X年元月4日因病歸天後火化,以及證明被告劉強保管了聶雲的骨灰。

寧偉成拿到證據質料停止翻看,然後大聲頒髮質證定見:“對證據1和2,實在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冇有貳言。

一訴一辯後,審判員停止總結歸納:“按照訴、辯兩邊發言內容,歸納本案爭議核心為1、祭奠權是否屬於法定權力;2被告的行動是否存在錯誤。兩邊當事人對爭議核心是否定同?”

寧偉成輕鬆一笑,這案子簡樸,即便李超說破了天,估計也動不了劉強分毫,因為祭奠權底子就不是法定權力,兩邊爭議的內容底子不受法院統領。

李超的話說出了白叟們的心聲,聶海華和李曉蓮都是含著淚水重重地點點頭。

我方要求法院判令:1、被告劉強在半個月內安葬二被告女兒聶雲的骨灰;2、被告劉強應賠付二被告精力侵害安撫金20000元;3、本案訴訟用度由被告承擔。”

寧偉成在李超陳述的時候,邊聽邊思考辯駁的觀點。李超說完,寧偉已經是一臉自傲、成竹在胸。

二被告作為嶽父母,勸過劉強要珍惜家庭,要對家庭賣力人。

2008年劉強的買賣越做越大,有錢以後伉儷餬口呈現摩擦,伉儷豪情產生竄改。

201X年元月4日,聶雲因病歸天,次日火花,骨灰由其丈夫劉強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