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讀心律師 - 第41章 刑事自訴

第41章 刑事自訴[第2頁/共2頁]

李超對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這一體例還是感到不太對勁,這隻是無法之舉。刑事自訴案件的勝訴率並不高,就算寥寥幾個勝訴的案件,對被告人懲罰也並不嚴峻。

李超當即謄寫了一副刑事自訴狀以及籌辦好呼應的證據質料,驅車前去法院辦理備案。

李超回到律以是後,想想還是不甘心,憑甚麼施暴者清閒法外、放肆無恥,而受害者就哀告無門、無處伸冤。

王旭東黯然地走出公安局大樓,站在大門口,王旭東望了眼寂靜的國*徽,帶著哭腔問道:“李狀師,就冇有彆的體例了嗎?莫非隻能讓阿誰禽*獸清閒法外?”

但是,讓李超痛苦的是,現階段的法律在懲辦同*性強*奸方麵缺失,對此冇有規定為犯法。

李超高舉著拳頭,大聲地鼓勵道:“世上的事就怕當真!李仁勇本身犯了罪,都無所害怕。我們依法討回公道,還怕他何為!”

李超整整思考了五天,仍然冇有涓滴的眉目,案子墮入了窘境。

王旭東這件案子就演算法院支撐被告人的訴請,判處被告人李仁勇犯用心傷害罪,其受的懲辦也不會嚴峻。因為按照《中原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用心傷害彆人身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

李超不甘地說道:“李仁勇的傷害情節卑劣,主觀惡性大,風險結果嚴峻,聶局長如許的人應當嚴懲啊,你們就考慮一下備案吧。”

王旭東沉重地點了點頭,司法法度不好走,這犯警院這邊還要進一步檢查,到底最後會不會審理還是個未知數。

中原國事成文法國度,按照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不能直接究查強*奸罪,而隻能采取迂迴計謀,用其他罪名停止懲辦。

王旭東聽了,冇有一開端的鎮靜,而是幾次確認道:“李狀師,此次行不可啊?法院會不會受理啊?不可的話,我都快絕望了。”

這邊李超和王旭東四周馳驅,向司法構造申述要求製裁李仁勇。那邊李仁勇已經獲得了相乾的動靜,他也冇閒著,立馬也聯絡狀師。

李超也是不甘隧道:“不,我信賴必然有體例討回公道!法律本來就是庇護百姓的合法權益,你的人身遭到了侵犯,這是鐵的究竟,法律會庇護受害人!”

李超朗目中燃燒著不平的鬥誌,抖索精力,對著王旭東打氣道:“不要悲觀,不要放棄,必然能有體例的!”

除了用心傷害罪,還能采取其他甚麼罪名來嚴懲李仁勇嗎?李超一向在苦苦地思考這個題目。

刑事自訴案件的措置成果,90%以上是被告人對受害人停止民事補償,然後被告人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