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賭與騙的博弈 - 一一三、脫胎換骨

一一三、脫胎換骨[第1頁/共3頁]

最後的人家是因為母羊偶然要帶出世冇多久的小羊,怕小羊偷喝母奶,就用布頭縫隻大布袋子罩在羊的乳包上,用兩條帶子再係紮在羊的胯部。厥後被人紛繁效仿,即便冇有小羊的人家,也要縫隻袋子套住。一來,防彆的羊偷喝,二來,還能夠庇護那羊*不被草梗、山石甚麼的,劃破、碰傷。

統統均以武力為上!

那些鹽估客們常常偷運鹽,裝成是牧羊人,他們把鹽一小包、一小包的塞在羊乳間的布兜裡。

板兒磚是因家屬開罪連累被官府集合發賣的,當時,他才隻要六歲,是能記事的春秋了,另有一個三歲的mm和母親。他也一向都很想找到她們,十多年疇昔了,未能如願。贏宇翔也承諾了他,儘量幫著尋覓,一旦找到了,如果前提答應,他會拿出錢來贖買返來,讓他們一家子團聚的。

殺過人見過血的他,就是不一樣了,彷彿脫胎換骨了似的。

他也查驗過鹽幫的那些箭頭,上麵塗沫得也均是些劇毒藥物,固然達不到當場斃命的結果,但如果冇有解藥,也挨不過多少光陰就會死去的。贏宇翔直到此時,才真正認識到,在這類律法不如何健全,資訊不如何發財的時空裡,冇權冇勢的布衣百姓,餬口更是艱苦。

這也就給那些鹽估客們有了可乘之機。他們把鹽分裝成小包,塞進那些羊挎的小布兜裡,運下山。便可省人力,又可省物力。要曉得。有很多高山,是普通人很難翻疇昔的,更何況還要負側重。也就是那些長年在山道上行走的山羊纔可輕鬆地攀越。

自賣的,則簡樸多了,因為普通都歸一縣一郡辦理,文書天然就冇那麼煩瑣。在官府裡備過案便可。不過,這也觸及一個題目,那就是那些被拐賣的人丁。一旦被髮明,本來是有良民證的,被拐或其他啟事為奴為婢的,一經查實,統統官府的包辦職員,不但要問個不察的罪名,連同買家的,也要獲不異的罪刑或補償。而像其他甚麼人估客、牙人、虔婆之類的,最高的可直接處以極刑,另有甚麼放逐、杖刑之類的。

贏宇翔“嗯”了一聲,對於這類事情,他也冇體例。隻能“兵能將擋,水來土掩”了。他最悔怨的就是冇打一麵盾牌,現在完整能夠派用處了。

板兒磚曾被多次轉賣。在贏宇翔之前,他的仆人是一個進京趕考的墨客。此墨客,以贏宇翔的認知來看,就是那種讀書讀傻了的範例的,不然,放著好好的官道不走,非要進山中一遊,玩甚麼“觸景生情,詩興大發”的遊戲,成果,在某處山腳下,剛好就碰到了鹽估客們正在倒換鹽包。

而那群鹽估客,正在那兒倒換鹽包,裝進米包。當米袋子運過官卡時,被板兒磚的阿誰傻叉的仆人看到,指手劃腳的還愛管閒事,以蔓延他的公理感,成果,不言而喻,兩人就被打的半死,扔下了絕壁。

而板兒磚和他的前任仆人,顛末的那座都會裡的牧羊人,就是一個鹽估客打扮的。

“一日為奴,畢生為奴”特彆像他們這類開罪被官賣的,要想贖出自在身,那更是難上加難。並不是贏宇翔曾經覺得的。隻要順手撕了身契,或者本身拿了,就成了自在民,如真要那麼簡樸。誰還敢買仆從?把仆人殺了,或者把屋子燒了,不就都成了自在民了嗎?不就一張紙契嗎?如何損毀不是損毀?很輕易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