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他的第一槍[第1頁/共3頁]
挪動時速為100的挪動靶,他說他的射中率高達九成以上,這能夠嗎?這類速率的挪動靶,對於新天下的特種兵來講,根基上等因而落空了目標,隻能瞎蒙,射中率能有一成績要燒高香了。
雷勳道:“是不是哄人,我隻要你一句話,請中斷履行清場令。”
並且,打中了。
好吧,不管如何說,這起碼也是一個威脅。
因為他從當場一滾到跪定開槍,隻要兩秒的時候,而用來對準的時候絕對不超越半秒,不,的確就冇時候對準過。
四名親兵分頭走開,然後,幾近在同一時候,俄然停下,並向雷勳收回了他們的暗具。
混戰之初,為了不誤開槍驚醒怪物,劉營長讓大師把槍放在一邊。剛纔李誌號令特種兵往兩邊城牆撤退,兵士們平時就冇有隨時帶槍的風俗,很多人也冇把槍拿走就往兩邊撤,如許也好減輕承擔,以是隻要少數兵士先來拿槍。
不但因為這是新天下汗青上向來冇有過的開槍體例,更是因為,這是在疆場上,第一次打向新天下當局的槍。
李誌的親兵,則是因為剛纔底子冇有插手混戰,以是並冇有讓槍離手。眼看著李誌被雷勳如許槍殺,心中暗恨,就籌辦殺了雷勳,替李誌報仇。
四名親兵體味了他的意義,悄悄向中間散開。
更彆忘了,他的手槍還是在一滾的時候順手拿到手的,在一滾之際,他完成了統統開槍需求完成的行動。
特種兵們收回一聲驚呼。
雷勳站起來,吹吹槍口,對著劉營長道:“劉營長,請你頓時中斷履行所謂的清場令。”
但是就在這時,槍又響了。那是手槍的槍聲。
劉營長格登一下,定睛看著雷勳。
但是這一件寶貝,征服者們,向來冇有人用得這麼奇異過。這麼精確,而又能這麼蕭灑。
劉營長嘲笑道:“雷勳,你感覺你真的能夠憑你的槍,竄改眼下的這個局勢嗎?”
而這裡特種兵們的對準用時,均勻為五秒鐘,如果能在三秒內完成對準開槍並且精確射中的行動,那就是神槍手級彆了。
雷勳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槍還冒著煙。
雷勳淡淡的道:“我曉得你輕功很短長,挪動很快,但是我奉告你,我對速率為100千米時速的挪動靶,均勻射中率為百分之九十六點三,你能夠用你本身的性命來考覈一下我的這個成績。”
但是雷勳,底子就冇見他如何對準就開槍了,恰好還射中了目標,不,是直接爆頭,比起簡樸的射中目標,還要更加神準。
這四名親兵,是這批特種兵中的絕對佼佼者,都是長途進犯方麵的妙手。因為劉營長本身武功已經充足強,以是並不需求帶近戰方麵強大的親兵。這四名親兵,都有遠戰才氣,但是,他們長途進犯的兵器都不是槍。還是那句話,新天下的軍隊,絕大部分的人都隻是把槍支當作是一種圖騰,特彆是軍神的崇拜者們,根基上都不會對槍支感興趣。這四名親兵,也是軍神的崇拜者,以是不愛玩槍,卻愛玩暗具。玩暗具的好處是,本錢低,一枚暗具可幾次利用,手感上來時,脫手底子不需求特彆對準,並且脫手無聲,可傷人於無形之間。缺點是收回的速率與槍彈有差異。
與此同時,李誌親兵的槍響了。還好雷勳剛好一滾,這一槍冇能打中。
劉營長道:“笑話,你感覺你想殺就殺得了我?我會站著讓你來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