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三章 高老莊失竊事件[第1頁/共2頁]
幾近是下認識的,白河第一反應就是:李元芳。
——但是人家都捨得花一百兩去買一本小說了,你感覺他們會差你這點破錢?
好歹也是個二品妙手了,如何會“不知如何地”就睡著了?想也曉得,必定是被人暗害了啊。
“那就買唄!必定有人買多的,咱跟他們買二手貨。”
“好吧,要不去搶?”
那丫的披著金陵監察部的皮,本質就一個慣賊,常日在酒莊就冇少偷酒。但是想了想,他頓時就反應過來了:小七弄完活字以後就已經回了酒廠,印刷社遭賊,又如何會關那小地痞的事呢?再說了,書又不是酒,他彷彿不恏這一口……
那姓莫的護院非常慚愧的道:“強中更有強中手,鄙人這點微末之技,那裡稱得上妙手二字?說來不怕先生笑話,鄙人昨晚本是守在堆棧裡,成果不知如何就俄然睡著了,比及今早醒來就已經發明……”
——去那裡偷?
由此可見,大周子民的本質都是很高的,起碼他們用行意向白河證瞭然他們是一群有文明、有本質、有規律的賊,曉得甚麼叫盜亦有道。
——這書那裡最多就去那裡偷!
一書掀起千層浪,作為江湖監察部最大的總boss,大神探當然也曉得是白河的手筆了,成果一傳聞是老筆齋失竊,他二話不說就親身趕了過來。
“白先生,你可算來了。”等候已久的高先生一聽到狗吠就趕緊迎了上來。
如同蘭家彆院一樣,高老莊也有本身的護院,並且氣力也相稱不低,足有二品中階,放在金陵城也算是排得上號的妙手了,是高先生之前的弟子,信得過。如果是平常失竊,他們本身也能夠措置,現在專門派人來通報,想必事情不簡樸。
連眼界極高的小巧都說“凡修一出,再無奇談”,這麼出色的小說,普通人買到手了以後必定會書不離手的,一個不慎,就有能夠暗溝裡翻船被人抓個現行。唯有印刷社裡的書最便宜,勝利率也是最高的。
本日一早,高先生正籌辦將剩下的書運去老筆齋售賣,成果還冇走出村口,就迎來一幫“強盜”,他們一個個都蒙著麵,二話不說,直接搶了書扔下銀子就跑,隻留下高家世人風中混亂,委曲得就像被十萬頭草泥馬踩著頭頂疾走而過的小媳婦。
金陵作為江南重鎮,衙門實在有兩個:一個是郡守姚大人的百姓衙門,就是傳統意義上的衙門。而另一個,就是江湖專屬的監察部了。
想著瞎猜也不是個事,還是先去印刷社看看環境再說吧,因而牽出愛犬,白河“汪汪汪”的直奔高老莊而去。
因而答案呼之慾出了:印刷社!
白河去堆棧裡看過,隻見幾十平方的一間屋子,內裡那足跡多得就跟趕集有得一拚,有赤腳丫的,有大腳板的,乃至另有大女人的繡花鞋印,有深的,也有淺的,的確目炫狼籍。
——光天化日的,誰敢搶啊!
“借唄!”
買到書的人就有書看,但是買不到的人如何辦?
“那冇體例了,去偷吧……”
本來,昨日白河的“高文”《凡人修仙傳》大賣特賣,在金陵引發了不小的顫動。去得早的人,比如那泰山兄,比如白河那真愛粉小月月,當然是滿載而歸了,而去得晚的人就冇那麼好運了,然後題目就來了。
如果隻是“竊書”,那也就算了,就當是被人強買了一番吧。但是最令人髮指的是:有些豪傑們並冇有點“三隻手”這個技術,他們既然偷不了,那就乾脆明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