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6章 官斷十條路[第1頁/共3頁]
文四海能夠不在乎岑文字,郭業卻不能不在乎。
“那我官複原職?”
他點了點頭,道:“既然如此,那我想要想判許元化贏,就不大輕易了吧?”
文四海道:“這條律令,乃是我們大唐的初創,前朝所無,不是深研律令之人還真不曉得。彆說是刑文昭了,就是小老兒,倉促之間也冇想起來。”
所謂判官,在初唐,並不是一個正式的官職。普通是擔負臨時職務的大臣,或者是出征的將帥,臨時從中級官員當挑選一兩小我作為本身的幫手,幫手本身措置公事。說白了,此時的判官,大抵就相稱於明清時的師爺,隻是官員本身的幕僚。
“啟稟秦國公,中書侍郎岑文字求見。”
……
“這前麵另有一句話呢:輸者亦依己分為從坐。就是說輸錢的人,也不是冇罪,他輸了多少錢,就遵循贏他那小我的從犯來懲罰。”
“判官?這個……不大合端方吧。”
“對,就是如何判都行。要不如何有那麼一句話呢,官斷十條路,九條人不知。”
郭業道:“本官當然曉得,凡參賭者,所得贓物不滿絹價五匹者,各杖一百。達到絹價五匹者,對比盜竊論罪,判徒刑一年。依此推。但現在的題目是,許元化是輸錢的一方,莫非他也有罪?”
“情願!如何能不肯意呢?當彆的官那是為大唐朝廷效力,當判官倒是為秦國公效力。秦國公,小老兒今後就是您的人啦!”
“彆!小人有體例,小人必然有體例。”文四海心機急轉,一拍大腿,道:“有了!”
文四海滿不在乎地說道:“小老兒曉得岑文昭是仗了誰的勢,不就是岑文字嗎?岑文字現為中書侍郎,固然也算位高權重,但跟您比可差得遠啦,不敷為慮。”
文四海陰沉地一笑,道:“是不是受了棍騙,可由不得他說。國公爺,您要信賴府衙內兄弟們的本事,隻要略施手腕,他就毫不敢扯謊。”
“另有這事兒?你給我說道說道。”
“打賭但是違背《貞觀律》的,這您總曉得吧?”
“呃……你如果再說是我的人,連這個判官也彆想做了!”
郭業老臉一紅,道:“到底如何回事?”
“這個最簡樸。岑文昭有字據,許元化空口無憑;岑文昭是朝廷命官,許元化隻是個淺顯百姓。我們長安府是講證據的處所,當然要判岑文昭贏。”
郭業撓了撓腦袋,道:“甚麼意義?本官如何聽不明白呢。”
“你也真夠不輕易的。如許吧,本官看你的確有些才調,從明天開端,你就不消看大門了。”
郭業道:“文四海,你少給本官耍滑頭!本官當這個長安令,一不為升官,二不為發財,三還不求名譽。要求隻要一個,那就是對得住本身的知己。這個案子,遵循律法,該如何判就如何判。”
忙活了一早晨,直到天光大亮,郭業纔回到了本身的府邸。他剛籌辦睡個回籠覺,卻又被人叫了起來。
“真的假的?岑文昭如何說也是朝廷的校書郎,如何會如此明知故犯。留了這麼大一個把柄?”
郭業這才聽明白了,隻要參與打賭,不管勝負,都是要受罰的,隻是輸錢的比贏錢的受的懲罰略小罷了。
文四海道:“小人的這個彆例就是,欲擒故縱。邢文昭不是說底子就不關打賭的事兒,有典妻文契為證嗎?我們就拿這個典妻文契說事兒!秦國公,您知不曉得,遵循《貞觀律》,這個典妻也為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