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報官[第1頁/共2頁]
此時陳縣令閫在後衙與寵妾柳氏享那魚水之歡,聽聞鳴冤鼓響嚇得差點萎了。
故而陳縣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與寵妾行房,且偶爾也會流連青樓楚館,風騷佳話冇少做。
大明朝有規定,一旦鳴冤鼓響,那麼不管如何縣官必須立即前去大堂審案。
......
寧修不以為縣尊大人會為了戔戔一個盧家獲咎這些官二代。
古往今來國人都喜好拉幫結派,對於本身人和仇敵那是完整兩種態度。
“該死的東西,平白壞了本官的功德。你都瞥見甚麼了?”
俄然一陣鼓響,擾了清夢是小,萬一遭到驚嚇影響了男女服從,那可如何是好。
隻要命案或者極大的冤案,苦主纔會敲擊鳴冤鼓。
想一想,也就能瞭解為何縣尊大老爺惡感百姓敲擊鳴冤鼓了。
晚明已經不像明初,隆萬之交,民風變得極其奢糜。
寧修宴請張懋修等官宦公子就是為了傳給給盧家一個信號,莫要裝逼,你上麵有人,咱上麵也有人,且比你的人還要牛逼。
“啊,小的甚麼都冇瞥見,甚麼都冇瞥見啊。”
現在好了,一來就要擊鳴冤鼓,還真是刺激。
誠懇說,寧修對縣衙真的冇有太多的印象。
以是,凡是環境下那些敲擊鳴冤鼓的百姓會有一項特彆報酬――打板子。
盧閒是有備而來,惡仆人手一根木棍,又有人數上風。
“縣尊大老爺,有人,有人敲鳴冤鼓啊。”
寧修來到縣衙前,偶然多想便抄起鼓槌對著鳴冤鼓一陣猛敲。
他還冇來及發作,便有一個小吏排闥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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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準縣尊大老爺正在睡午覺,或者和小妾在後衙耳根廝磨,享那魚水之歡。
陳縣令搖了點頭,排闥而出。
見那報信的吏員跪在門前,抖若篩糠,陳縣令狠狠一腳踹在他屁股上。
究竟上明朝百姓很少直接敲鳴冤鼓,普通的苦主都是托人寫好了狀子叫吏員帶進衙門,由縣尊大老爺先閱覽,再決定何時開堂審案。
哎,既然非要把事情搞大,那就莫怪寧修心狠手辣了。
官員們也不再擔憂有人揭露私餬口題目。因為大師夥都一個樣,便是那些科道言官莫非就不好色嗎?
“還愣著乾甚麼,給我狠狠的打,在店內的人一個不要放過!”
懋修兄,你們且再忍耐半晌,寧某去去便回!
這玩意屬於臨時突發環境。
“這幫下人真是愈發混賬了,跟他們說過多少次了,進門之前要先拍門。竟然這麼冒莽撞失的闖出去。真是氣煞我也。”
恰好朝廷有規製,縣尊還必須得立即升堂,心中天然是憋屈氣憤的。
是的,統統敲擊鳴冤鼓的百姓凡是都會被打十板子,以示官家嚴肅。
盧家每年給縣尊大老爺多少貢獻銀子?大老爺會胳膊肘往外拐,替一個冇權冇勢的小子做主?
盧家?
陳縣令早已興趣全無,一把推開寵妾柳氏,穿好中衣套了外衫,又整了整混亂的髮髻。
陳縣令冷哼了一聲道:“說吧,產生了甚麼,如何有人在敲鳴冤鼓?”
文的不可,那隻能來武的了。
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長久在吏部文選司任職後一向外放縣官。
究竟上,他確切冇有想到盧閒這個愣頭青敢真的砸店。
“滾出去,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