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小偷[第1頁/共2頁]
曾經有個敬愛的女孩子問過我,你拿彆人的錢不會慚愧嗎?!有手有腳的為甚麼不找個合法行業好好餬口?!當時我隻是笑笑對她說道,完整不會,並且舉了一個很粗鄙的例子,就彷彿一個想要更多錢以是在夜總會兼職的女人,她一開端必定是信賴本身能夠保持明淨,不會像那些出來賣的人一樣糟蹋本身,但是彆忘了人是從眾冇有主意的植物,當四周的人都在做著一件事的時候,不管那是錯的還是對的,大師都在做的時候它就是普通的事情,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本身就會變成玄色,總有一天她也會適應玄色覺得玄色就是天空該有的色彩,並且沉迷此中不成自拔,為甚麼會不成自拔呢?這個答案就是為甚麼我有手有腳卻不找個合法行業好好餬口的答案,好逸惡勞,喜好上了不勞而獲。
按了大抵三分鐘擺佈,我另一隻手取出袖口藏著的刀片,諳練的劃開瘦子緊身褲的口袋,錢包滑落在我手中敏捷塞進袖口,昂首看這個瘦子公然冇有發覺,我嘲笑著往車廂後年挪動了幾步,直到不在那瘦子的第一視角範圍。
我閉上眼睛一秒享用尼古拉帶來的癮,癮啊癮,就和愛情一樣,給你長久的長處和念念不忘,每次抽菸的時候我老是得找個好的來由,來粉飾我第三千多次次發誓戒菸失利的恥辱。
很多小偷都是不遠萬裡慕名來到這裡,我也是此中一個,因為這裡太馳名了!就彷彿寫小說總會找個最馳名的網站頒發小說一樣,這裡也是小偷的證道之地。
自我先容一下,我叫東南飛,這當然是化名,我說了我向來不對陌生人說實話,當時候我向來都不對人說實話,我地點的處所叫東南街,東南街是一個繁華的旅遊都會,也是遠近聞名的小偷之城,之以是會成為小偷之城是因為這裡人流量比較大並且不肯定性,因為到這裡的人多數是慕名前來旅遊的,絡繹不斷並且玩幾天就走,他們當然是不缺錢的,光是這一點,這個都會就彷彿無形的再向我呼喊,這裡人傻錢多快來~,另有其得天獨厚的人群活動不法則性,就是它這個都會每天都會來一批陌生人,然後走一批人,這就包管了小偷不會被認熟臉,固然這不是獨一的啟事,但是這絕對是東南街成為偷城的首要啟事,而我就是這都會中成千上萬小偷的此中一個,成千上萬是甚麼觀點?這個都會總人數是10萬人,也就是說10小我內裡就有一小我是小偷,多大的合作壓力啊!但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做到極致都能出狀元,我們小偷也是啊,在這裡可謂是撐死有技術的,淘汰隻會夾包的。
回想起來,當時候我還是個意氣風發的少年,而當時,我是一個小偷,為甚麼我當時要做小偷,說來忸捏,隻是因為我阿誰時候時候好逸惡勞。
但是我是何許人也?我但是東南街小王子!誠懇說這類傻大個的錢最好弄,看我如何神不知鬼不覺的用技術拿走錢包,我伸出左手從那瘦子腿上漸漸上移摸索到錢包,這時候如果有人往我這邊看過來的話,大抵味覺得我是個咀嚼奇特的變態,我用手按住錢包,由淺入深的施力按住緊身褲內裡的錢包,最後在不被那瘦子發明的環境下保持一個均勻的力度按住,即便他發明也會以為隻是車廂太擠不謹慎按到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