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天火[第1頁/共3頁]
幾近在同時,林軒和薩曼莎的眼睛都亮起來。
“喂,大師頓時起來,持續事情。”空沙身邊的小頭子叫起來。
林軒走出去,見薩曼莎正坐在左邊十幾步以外的石頭上,支著頭深思。
“天火?那大爆炸聲呢?”深思中的薩曼莎回過甚問。她的眼神非常怠倦,但一聞聲敏感題目,頓時打起精力來。
也就是說,構造所采取的,都是高智商、高情商的妙手,並不以技術、體能、耐力等項目成績為首選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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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是實話,以是,在特種兵練習課結束後,他立即被歸入構造的預備隊,其他成績很優良但做事古板的火伴則被送往特種軍隊,擔負戰役尖刀。
“那或許隻是石窟崩塌時或是大火從內部燃燒爆裂收回的聲響,看那火焰,已經不是淺顯可燃物能收回的了。”林軒答覆。
薩曼莎從揹包裡取出一麵小鏡子,對鏡打扮,清算亂了的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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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家屬也有著崇拜普羅米修斯的傳統風俗。”薩曼莎幽幽地說。
林軒看到鏡子,俄然覺悟:“鏡子有反射感化,能夠把光源送到任何一個角落。那麼,我們認定那燃燒著的石窟是普羅米修斯,接下來就要考慮,是否能把它送往某種生物的眼睛――真正的眼睛抑或是像眼睛的東西?”
“你太累了,思慮的結果並不好,不如我拿出睡袋來,你小憩一會兒?”林軒問。
火能帶給人暖和,哪怕隻是反射出的鏡像,落在冰上,也泛著暖色的光芒。
薩曼莎覺醒:“嗯,我記得俄羅斯最北邊的北極圈範圍內有一種可燃冰,是能夠被打火機等閒撲滅的,燃燒時候特彆長,隻需求枕頭大小的一塊,就能持續燃燒一日夜。那種物質,完整離開了地球上的可燃物範圍,被漁民們視為天賜之火――”
“如何才氣把普羅米修斯放在眼睛中間?那句話是甚麼意義?”薩曼莎捧著腮,再度墮入了深思。
遠方,火仍在燃燒,而薩曼莎凝睇的也是阿誰方向。
林軒點頭,在希臘神話中,普羅米修斯因盜竊天火而遭到宙斯獎懲,恰是被鎖縛在高加索山上。
普羅米修斯希臘神話中泰坦神族成員之一,其名字的意義是“先見之明”,是地母蓋亞與天父烏拉赫斯之子伊阿佩托斯與克呂墨涅的兒子。昔日,宙斯回絕賜與人類火種,但普羅米修斯卻用一根長長的茴香枝,從烈焰熊熊的太陽車上盜取了火種送給人類。因而,宙斯差人將普羅米修斯帶到高加索山,用一條永久也掙不竭的鐵鏈把他縛在一個峻峭的絕壁上,讓他永久不能入眠,雙膝也不能曲折,並在他起伏的胸脯上釘入一顆金剛石釘子。彆的,宙斯還派一隻神鷹每天去啄食普羅米修斯的肝臟,但被吃掉的肝臟隨即又會長出來,日複一日,年複一年,令他一向接受著這類痛苦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