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不貪心的人[第1頁/共3頁]
何雲山此人不是一個貪婪的人,但是季世內裡甚麼東西都貴重,以是何雲山拿完槍今後,不想放過李國昌手腕上帶著的那塊表。那是一塊機器表,固然能夠偏差說不定比電子石英錶更大。但是它有個好處就是不耗電,以是越是季世保持的時候長,也就越為顯得貴重。
劉陽也不是笨伯,顛末這麼較著的提示,當然能夠得出精確的結論:“隻要這些螞蟥夠聰明,就不會到蟲子餬口的範圍去肇事。我感覺或許這類幼蟲本身並冇有甚麼對於螞蟥的本領,而是它的成蟲纔是這些螞蟥的捕食者。現在螞蟥主如果在空中,或者埋伏在草叢內裡。這些幼蟲是在樹上餬口,以是二者之間的乾係,是井水不犯河水。我們如果爬上樹,實在就不消擔憂了。”
劉陽來得略微晚幾步,又因為被李國昌的乾屍所吸引。是以當他看到何雲山拿槍的時候,已經來不及禁止。現在他如果想要把槍搶返來,那就隻要火拚這一條路可走。
因為現在是白日,冇有螞蟥的威脅。劉陽規複了之前在海被騙搜刮隊長的時候,那一種無所不能的模樣。他從樹上跳下來,然後四周看了看。對著還坐在樹杈上何雲山招招手:“下來吧,冇事了。”
劉陽舔了舔嘴唇,非常可惜:“就這麼一點,底子就不敷吃。”
何雲山笑道:“膽不怯懦,隻能在最傷害的時候才氣看出來。平時冒險謹慎一些,總歸是好的。”
劉陽也未幾話,將做完落在地上的揹包拿起來就籌辦找出去的路。他跟何雲山號召道:“你有甚麼籌算?”
何雲山點點頭:“你說的我都曉得,另有嗎?如果你隻是想說這些事情,那麼既然說完了,我們就該走了。”
“我不是說匕首可惜了,我是說可惜了剛纔你吃得那條蟲子。”
看到劉陽將匕首扔出去,何雲山把手電筒的亮光打疇昔。然後很較著的看到在匕首落地今後,方麵幾十厘米範圍內的螞蟥全都繞開了匕首的範圍。何雲山想了一下,然後很悔怨的說道:“可惜了,可惜了。”
在如許一個危急四伏的處所,有一個火伴總比單獨一人強。固然何雲山讓劉陽不要跟著,劉陽仍然跟著他。當發明他走往昨晚李國昌死掉的處所的時候,劉陽忍不住問道:“現在是季世,應當不拘末節。既然人都已經死了,看屍身又有甚麼意義?”
“冇事,就是一把匕首,冇了也比丟了性命強。再說比及了白日,說不定螞蟥就退了。到時候再把匕首撿返來,不是還是能用。”
“我在這察看了有一陣子,發明上麵應當已經冇有甚麼題目了。就算是有,也不遲誤事。”
劉陽冇有說對錯,隻是跟著何雲山走疇昔。何雲山走在前麵,比劉洋更早看到李國昌的屍身。實在他也不肯定這到底是不是李國昌,因為他看到的隻是一副骨頭架子。當然說是骨頭架子,實在這麼說也不全麵,因為骨頭架子應當隻要骨頭。但是李國昌身上毛髮俱存,就連皮膚都無缺,隻不過乾巴巴冇有半點水分。這不該該算是骨頭架子,更應當稱作為乾屍。
何雲山是一個實誠人,有甚麼說甚麼,很安然的承認道:“我的確是不如何會爬樹,讓你見笑了。不過你也不消幫我,我本身慢點也能上去。”
如果火拚,也不是不可,劉陽壓根就不會怕。但是在這古怪的叢林當中,劉陽不但願本身一小我孤傲的行走。以是他容忍了何雲山,隻是提示道:“這東西不是李國昌本身的,是新故裡的。你拿了新故裡的東西,遲早是要支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