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與狼為伍[第2頁/共3頁]
“不敢。”陳傑還是站得筆挺。
陳傑走路都有一點輕飄飄的了……
陳傑哈腰從地上摘下一朵野花,用力地放在鼻孔上聞了聞。長長地籲出一口氣道:“好香!”然後將野花舉到桃花的麵前,由衷隧道:“如果用這花兒來描述你的斑斕,那這花兒就俗不成耐了。”
“為甚麼呀,怕本蜜斯吃了你?”
桃花被陳傑一逗笑,表情就輕鬆鎮靜多了。
“平生最誠懇的一句話,明天都讓人思疑,我陳傑的為人,真的是差到家了。”
“汽槍分歧於彆的槍,二十米以外,就冇有甚麼殺傷力了,目標一遠,槍彈就發飄,就算你擊中鳥兒,鳥兒也會飛走,讓你望洋興歎,可惜不已”
“油嘴滑舌的!還不座下來發言。”桃花反手指了指身邊,表示他座疇昔說話。
“我問你打鳥打得最多的一次打了多少?你神不守舍,想哪一個mm去了。”桃花笑道。
“冇有最多的,打鳥隻是放鬆一下表情,每一次我隻打十個,打多了,有罪!那叫粉碎生態環境。”
“你是說我?”桃花展開眼睛,望著陳傑那失魂落魄的模樣,笑著問道。
“你彆亂來。”桃花說話,較著的底氣不敷。恐怕陳傑一時打動,但她的嘴巴還是不肯軟下來:“你敢亂來,我就對你不客氣。”
“你乾甚麼?做夢呀?”桃花伸出一個手,在他的麵前晃了晃,他才如夢方醒,不美意義地說道:“你說甚麼呀?”
“到如許板山來打鳥,最首要的技能是甚麼?”陳傑考桃花。
“除了好槍法以外,你還必須有好的聽力,大老遠的你就能聽到……”說到這兒,陳傑不再出聲,同時伸出一個手放到嘴邊,表示桃花也不要出聲,他反手從背上取下槍,上了槍彈,壓了五下氣,輕手重腳地哈腰進步,桃花站在原地,不敢亂動。獵奇地望著陳傑,陳傑悄悄地走到一個山坡邊,抬起槍,舉起來,向一米遠的一棵大樹上對準,那樹上枝繁葉茂,底子就看不到甚麼?桃花想,那上邊會有鳥,有鳥我為甚麼看不見?。就在桃花這一想的一刹時,桃花聽到了陳傑扣動汽槍扳機的聲音,一隻大鳥,約有二兩重,從樹上垂直掉了下來。
“那你說甚麼最首要?”桃花反問道。
“嗯。”陳傑點點頭。
“當然是槍法,隻要槍法好,指哪打哪,纔是最首要的。”桃花想也不想就答覆道。
陳傑將槍重新放到肩上背好,對勁地指了指耳朵,道:“這就是剛纔我要和你說的,這就得靠活絡的耳朵了,剛纔你冇有發明樹上有鳥吧,躲藏在這大樹上的鳥,因為樹葉稠密,是很難用眼睛看到的。那你就得用耳朵,用耳朵去聽。我剛纔就是聽到他在樹上扇動翅膀的聲音,我才發明它的。”
“這倒也是。”桃花不得不附和陳傑的觀點。
陳傑揹著汽槍,走了疇昔,桃花將頭靠在大樹上,舒暢地閉著眼睛,陳傑看著桃花,一下子驚呆了,冇想到,冇想到,他在內心不由自主地收回讚歎,冇想到,真的冇有想到,桃花在這一刻,竟然如仙子普通的斑斕,那白裡透紅有臉龐,那長長的眼睫毛,那散落滿地的長髮。活生生的就是一個童話裡的公主。而更讓貳心動的是,桃花那粉紅的上衣,被汗水沾濕而緊貼在她的胸脯上,因為剛纔的奔馳,現在還在一起一伏的,陳傑呆呆地看著,鼻孔裡差一點就流出了鼻血,他不由自主地讚歎道:“真是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