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搖滾也愛國[第1頁/共3頁]
是因為吳良的編曲做的太好,還是因為他真的唱得太好?
舞台上,吳良的歌聲終究告了一個段落,而台下的觀眾還覺對勁猶未儘,不竭地在喊著“安可,安可”。
“劉雲霄,我愛你!”之前那混疇昔的小女人終究對峙不住了,再一次掛著淚珠,幸運的倒了下去。
“你們……”鐘永溯對這個賣萌的天下完整絕望了,他終究忍不住一腳踹開了阿誰擋路的黑炭頭,氣沖沖地走出了百娛劇院。
這首歌,的確是太合他的情意了。
先前那位被鐘永溯的噪音嚇得心臟病差點兒突發的潘老爺子,也做了返來,笑眯眯地對身邊的兒孫輩道:“這首歌頌得不錯,提勁兒!”
他的名字就叫紅河”
“你們乾甚麼?”他氣憤地拉著一個黑哥們兒喝問道。
可就在他焦頭爛額的時候,台上的吳良俄然又收回了一聲狠惡的嘶吼。
“嗬嗬。”潘老爺子輩分高,資格老,天然能口無遮攔的攻訐鐘永溯,可阿誰小年青卻不敢在公家場合對鐘家的人指指導點,以是隻能深覺得然的回了兩個字,然後敏捷扭過甚去,假裝甚麼都冇產生的模樣。
或者另有一種,就是像吳良那樣,能夠本身寫出更好的歌曲。
我們百口人到了紐約
他的名字就叫灕江
可劉雲霄對這類事明顯已經見慣不慣了,淺笑著從阿誰女粉絲揮了揮手,表示她謹慎重視,然後持續對統統人喊到:
此時舞台上,吳良已經拿起話筒,講了另一段話。
悠遠的東方有一條河
像劉天王如許的人,你如果跟他談助唱一主要多少錢,那就太俗了,以是吳良這份心機,倒是送的恰到好處,讓劉天王也非常對勁。
野火呀燒不儘在心間
嘻哈搖滾是甚麼,鐘永溯當然曉得,他不但曉得,並且本身也很喜好。
而嘻哈搖滾,恰是鑒戒了這類文明精力,在搖滾音樂中,插手了說唱的因子,讓搖滾樂變得更時髦,更開放,更具有街頭文明的氣味,以是它跟傳統的搖滾樂比起來,口味冇有那麼重,但卻更受淺顯人的喜好。
就連他身邊那幾個黑哥們兒,也插手了狂歡的人群當中。
“這也叫做到了?”鐘永溯拉著他的手,氣憤地指著四周隨節拍搖擺的觀眾說道:“你們粉碎掉他的演唱會了嗎?”
一想到吳良,他的內心反而冇有之前那麼仇恨了,從聽完吳良的《一無統統》以後,他就整小我墮入了蒼茫的狀況。
那哥們兒大抵冇看到他的神采,反而獵奇的問他:“台上那是誰,那傢夥唱得真不錯!”
“哈哈!”那年青人大笑道:“能把搖滾樂唱成愛國的歌曲,這位吳先生,可真是短長呀!”
曾經的磨難
唱排行榜上的冠軍單曲,哪怕是個酒吧駐唱,都能博得一片掌聲,但真正的好歌手,是要把每一首歌都唱出本身的味道,哪怕它本來並不是多麼超卓的歌曲。
看來劉天王在華語樂壇幾十年打下的根本,公然是不容小覷,哪怕遠在米國,他的迷妹迷弟們仍然是成群結隊。
這美滿是離經叛道,是對搖滾精力的叛變!
“如何聽不懂?”潘老爺子不歡暢地說道:“我不管甚麼要不要滾,歸正聽了這首歌,總感覺很想家,很想返國去看看,這就對了,這纔是愛國的歌曲啊!”
它能夠被稱為是“輕量級”的搖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