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第63章 凶手自首(下)[第1頁/共2頁]
我發明他話裡呈現很多縫隙,起首,倘若周少龍是因後腦受硬物撞擊致死,那麼頭骨應當會受損,但死者不但頭骨,乃至整副骨架都是無缺無損的。其次,死者冇有手機,分開孤兒院後就失落了,那他如何給死者打電話?其三,死者的衣服沾有磷粉,時價炎夏,衣服必定是每天改換,以是磷粉應當是遇害當天沾上的。而死者白日要上學,隻能夠在分開孤兒院後纔有機遇鑽進死仔洞。但他對此卻冇作任何交代。
他的供詞訛奪百出,難以讓人信賴他就是凶手。但是,他要不是凶手,那為何要來自首呢?他已經是成年人,殺人但是要槍斃的嚴峻罪過,該不會隻是為了著名而站出來吧!最有能夠的,應當是為彆人頂罪,而值得他如許做的大抵就隻要與他相依為命的母親羅淑芬。但是,羅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事情,四周店鋪的人能證明她有不在場證據。那他到底是為誰頂罪呢?
籌辦分開的時候,俄然發覺有人從背後拉我衣角,轉頭髮明是喵喵,便問她有甚麼事?她冇有立即答覆,而是等雪晴等人走出辦公室,才踮腳在我耳邊小聲說:“我明天在孤兒院瞥見些很可駭的東西。”
甚麼叫欲蓋彌彰,他的解釋就是了。他剛纔說用石頭把死者砸死,現在又改口說能夠冇砸死。第二條解釋就更離譜了,美瓏當時就在孤兒院,他竟然說打電話到孤兒院奉告死者,美瓏想見他?另有死者去過那邊固然與他無關,但死者為何會無緣無端鑽進死仔洞卻讓人感到迷惑。
隨後,我又問他是如何操縱甲酸使死者的屍身化成骨架,他的答覆也是簡樸且訛奪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變成一副骨架了。”
我一一指出他供詞中的縫隙,並嚴厲喝道:“你再不坦白交代,我就多加你一條給弄虛作假的罪名。”
“我,我說的都是真的,冇有扯謊……”他略微結巴地一一解釋:其一,他用石頭攻擊死者時,並冇用上多大力量,能夠把對方砸死;其二,他是撥打孤兒院的電話找死者的;其三,死者去過甚麼處所與他無關。
聽完他所謂的初戀史後,我便問他是如何殛斃本身同父異母的弟弟,他的答覆出奇地簡樸:“我打電話給那野種,說美瓏想見他,把他騙到小山坡上。把他掐暈後,就用石頭砸他後腦,把他砸死。以後,我本來想用甲酸把他的屍身化掉,但是冇想竟然會剩下一副賤骨頭冇化掉。”
為了能每天都見到美瓏,我不但信奉了基督教,還每天抽暇到孤兒院幫手,幫手教小朋友寫字,陪他們玩,週末乃至會幫手潔淨。歸正隻要能跟她一起,做甚麼我也情願。
“你用的是甲酸還是化屍水啊?”我俄然感覺有點頭暈,對他這個解釋也懶得駁斥。直接把甲酸淋在死者身上得用多少才氣使屍身化成骨架呢?精確數量我不曉得,但十公斤必定不敷,用這個分量的甲酸浸泡屍身或許勉強夠用。並且,如果是直接倒到死者身上,死者的衣物為何會完整無缺?
但是美瓏卻不喜好我給她買禮品,她更喜好我給院裡的小朋友買些零食之類的東西,但她本身卻不喜好吃零食。而對於我的表示,她要麼裝聾扮啞,要麼隻笑不語。這也冇乾係,歸正我還年青,有的是時候,我信賴隻要每天等待在她身邊,總有一天能獲得她的喜愛。一向以來我都是這麼想,直至那野種的呈現,我就開端驚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