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女妖之約(下)[第1頁/共3頁]
此時是上午,間隔徹夜淩晨另有很多時候,我當然不會把這些時候華侈掉,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今晚是我們降魔伏妖,還是女妖把我們乾掉,就得看我們的籌辦是否充分,以是我必須於事前體味女妖的秘聞。而要體味她,當然得從林主編動手。林主編之前並未提及他曾於陳豔被活埋之前達到現場,當中或許彆有隱情。
假定昨晚紀雪融用把戲把何夕騙倒了,那麼她的動機就值得思疑,而兩名死又與她有著千絲萬縷的乾係,我不由以此作進一步猜測。
“那之前你為甚麼不奉告我們你當時在場?”他之前曾主意向我們提及活埋事件,但卻未曾提及他當時就在現場,這不免會讓人生疑。
倘若假定她冇有殺人,那麼她的行動當然是為了替家人脫罪。但是,她為此所支出的代價卻不小,因為今後今後她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必須放棄現在具有的統統,改名換姓到外埠餬口,乃至一輩子也不能與家人聯絡。
自從這件事以後,我對記者事情的樸拙就垂垂冷卻了,知己也隨之消逝。“除死無大事”,連死人的事情也不能報導,那另有甚麼值得報導呢?我從小的心願就做一名超卓的記者,但自今後事今後,記者這個身份對我來講,隻是一份養家餬口的事情罷了……
“按照目睹者的轉述,你在陳豔被活埋之前就已經達到現場,是否有這回事?”我問。
我會玩些小把戲,曉得把戲的首要道理就是操縱人的錯覺。比方我最常用的把戲,就是在彆人身上找出糖果之類的小物品,實在糖果一向都在我手上,隻是大師冇瞥見,當大師瞥見時,糖果已經轉移到彆人身上了。或許紀雪融就是操縱把戲之類的體例騙了何夕,而當時環境非常暗淡,非常合適應用這類把戲。當然要做出何夕所瞥見及聞聲的結果並不輕易,但也並非毫不成能。
在聽過何夕轉述水妖女妖的話時,我還覺得林主編是在陳豔被活埋之前就收下紅包,但實際上他的紅包是在過後才收的,並且地點是在工地範圍以外。如果女妖就是陳豔的話,她如何能夠如此神通泛博,甚麼事情也都曉得?
“因為那件事對我來講是熱誠……”他歎了一口氣,緩緩道出當時的詳細環境――
安撫了她一番後,我就取出拍照機籌辦拍些照片共同報導,誰曉得我剛開端拍照,修建公司的人就跑過來把我的拍照機搶了,還把底片也給拆出來。我從他們之間的對話中得知,他們籌算補償黃傑二十萬,讓他親身往地樁加註水泥把陳豔活埋,而他彷彿已經承諾了。
“甚麼?如何會如許,如何會如許?”或許這個動靜對他的打擊太大了,一時之間難以接管這個究竟,情感變得非常不穩。
我當時還年青,血氣方剛,就衝他們大喊:“你們如答應是行刺,是要槍斃的重罪!”我剛喊出來,他們就把我打了一頓,終究我還是冇法禁止悲劇的產生,眼睜睜地看著陳豔被本身的丈夫活埋。
我到步時,修建公司的人正與陳豔的丈夫黃傑會商該如何措置此事。黃傑對峙要毀掉全部地基救人,修建公司方麵當然不肯意,隻好幾次打電話叨教下級。我趁著他們正在爭辯,就走到地樁那邊拜候陳豔,她一個勁兒地叫我救她,但是我那有體例能救她呢?隻好安撫她,說大夥正在想體例,很快就能救她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