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拒絕)[第3頁/共3頁]
在歐子嘉峻厲謝毫不成後,又與其母秦氏大鬨永林伯府,至永林伯府佳耦雙雙驚病。
覺得他不明白是甚麼意義,又拉著他後退了一步,哪怕他已用手往外去推,這故鄉夥還是鬆散過來,貼著他輕聲說:“不會是因為你吧?本王早就奉告過你,彆去招惹本王這侄女,你偏是不肯聽,你看看,你看看,這……這成甚麼事了,都拚集過二十年了,與你那流言剛起冇多久,竟要和離了……”
楊易寧現在都不如何住在府裡,府裡出了這麼多的事,他卻不管不問,既不為家裡出運營策,又不替家裡出麵善後,一向呆在雲王府裡,陪著雲王爺做‘孝子賢孫’。
成果,大大出乎蕭華長公主的料想。
蕭華長公主覺得富昌侯一家子燈籠貨,碰到這類事關侯府運氣的決定時,如何也得蹉跎展轉兩天賦氣有個成果,但是人家第二天一大早就巴巴找來公主府上,果斷必定地奉告蕭華長公主,他們挑選第二條路――和離,富昌侯府降為富昌伯府。
換個聰明人,為了家屬的好處,也會挑選第一條路的吧。
畢竟,宗室婚喪嫁娶、添人入口,少不得要費事宗人府,這老爺子是宗人府的宗令嘛,不成忽視,偶爾哄哄他樂嗬,也不是何嘗不成做的事。
但是,兩位宗正對去雲王府,都很撓頭,他們看著來替蕭華長公主送和離書的張行,差點想說一句,叫張行親身跑一趟雲王府了,幸虧最後還記得他們的職責,冇敢把這話說出口來。
可惜,他的腳還冇有抬起來今後院走呢,京兆尹的侍衛就上門了。
第一次是驕陽公主尚為長樂郡主時,秦珊以媚色私搭時為長樂郡主的未婚夫柳承熙,被時為長樂郡主的驕陽公主抓/奸在床,有長樂郡主及當時共同抓/奸的一乾婢女證詞。
楊易寧被兩位大了他好幾個品級的上官扣住,不得以領了帶著蕭華長公主的和離書及送和離書來的張行,去雲王府的任務。
按本朝法紀,凡通/奸者,罪名建立,男女皆刑,男宮刑,女水刑,而秦珊的通/奸特彆嚴峻,她,共犯有兩次。第一次是成雙成對,第二次則是她本身單刑,且還又被追加了一條汙陷彆人罪。
宗人府的宗令是雲王爺,但誰都曉得雲王爺這個宗令,當得就像吉利物,是事不管,都由擺佈宗正代庖。
過後,驕陽公主念其為庶堂妹,又顧念柳國公家名聲,隻與其柳承熙消弭婚姻,聖上令其責改,其卻未改之,而做出猶過不及之事來,這纔有第二次通/奸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