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1頁/共3頁]
“你們書香家世就是講究,我們這些小門小戶的,可冇這麼多端方。”
沈曦在街上的一個小吃攤前要了一碗麪條,一邊吃著一邊向老闆問了很多關於在七裡浦擺攤的事情,待麵吃完了,在哪擺攤好贏利之類的知識,沈曦也就曉得了。
馮家正在吃午餐,見沈曦買了這麼多東西返來,馮娘子燕娘和馮遠就都出來了,幫沈曦把東西拿進屋裡,馮娘子還熱情的叫沈曦疇昔一起用飯,沈曦不是那冇眼色的人,天然是謝過了他們,然後推說有事,就又出去了。
這兩間房的款式與沈曦和瞎子在鎮子上的屋子差未幾,大一點的一間是寢室,小一點的一間是廚房,固然不太寬廣,但一小我用是充足了。
馮家有這麼多人,沈曦本不想租他家的屋子,不過他家是離市場比來的,彆的出租房要來市場比來的也得走半個多小時,並且馮娘子輕荏弱弱的,看起來並不象是個多事的人。以是沈曦考慮了半晌,還是決定租下這裡。
沈曦住在門房,是離大門比來的,不過為了避嫌,她是一動也冇動,任憑那門被砸個山響。
將屋子租下來後,沈曦就拿著文書回了上漁村,到家的時候天已經有點晚了,沈曦吃過晚餐,就將衣服東西清算好了。
正房裡馮娘子一邊承諾著,一邊快步跑了出來,把門翻開後,攙扶住已經醉的東倒西歪的馮勳,柔聲道:“相公,如何又喝這麼醉?”
沈曦租來的這個處所並不是正屋,而是一個近似於門房的兩間房。沈曦租屋子的這家是個落魄的讀書人家,家中有三間房,戶主是一個叫馮勳的四十來歲的中年人,一家五口,伉儷二人外帶兒子兒媳和孫子。
骨碌斯文?沈曦略微揣摩了一下,就瞭解過來了,應當是“欺侮斯文”,大抵是馮勳總說這個詞吧,讓馮娘子記著了,可惜她不懂這詞是甚麼意義,隻記了個大抵發音。
在這裡租房,房租竟然都是一年交一次,沈曦和馮娘子講了好久,馮娘子才同意讓沈曦先交半年的,並讓馮勳寫了文書出來,沈曦付了半年的房錢,兩邊一具名,那兩間門房就臨時屬於沈曦了。
馮勳的後代都已經結婚了,女兒早已出嫁,兒子馮遠娶了馮勳一個朋友的女兒,和馮勳伉儷同住在這三間房內,對門而居。
下午的時候,沈曦又買了個小石磨,叮囑伴計給送到家裡,然後她又在七裡浦城裡轉了一大圈,熟諳一下七裡浦的地形,在這個不算小的城內,沈曦第一次瞥見了當代的衙門,也第一次瞥見了一個地盤廟,另有月老廟……
沈曦先去木工徒弟那邊訂做了三個放豆腐的木頭盤子還訂做了一輛獨輪車,又轉到藥店買了一大包石膏,還去雜貨店買了碗筷調料等必須品,最後去糧店買了很多黃豆和米糧,讓伴計給拿回了家。
沈曦隨馮娘子進了屋,馮娘子熱忱的讓了座,又出去叮嚀兒媳婦泡茶,沈曦將點心放到桌上,叫住馮娘子道:“馮姐姐不消上茶了,我那屋事情多,我坐坐就走。”
倒是芳姐,一再的挽留沈曦,那口氣裡既有不滿又有抱怨,沈曦明白她的心機,不過她偶然再醮,隻好堅辭了芳姐。
第二天一大早,沈曦就去與芳姐和三叔公告彆,說要去七裡浦做買賣。三叔公冇有說甚麼,隻說了幾句客氣話,說如果偶然候再來上漁村看看,內裡如果不好,再來上漁村住,阿誰小屋還給她留著甚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