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案十二 頻頻夜襲[第3頁/共3頁]
張總說,從足跡的模樣來看,是狗。從大小來推斷的話,這隻狗最起碼都是狼狗的體型。他說完這些我和胡宗仁卻感覺聽上去越來越怪了。張總接著說,因為工地上的人都不承認本身養了狗,何況這類體型的犬隻在這個工友浩繁的處所底子就藏不住,一開端大師猜測是外頭跑出去的瘋狗,因而還投放了老鼠藥和圈套,幾天以後圈套全都合攏了結冇抓住任何東西,地上角落裡的老鼠藥倒是有效,藥死了很多耗子,但冇人見過狗的蹤跡。
張總說,事情是從差未幾大半個月之前開端的,事情的啟事是因為我們夜間施工過程中被四周鄉村的住戶門讚揚了,說我們擾民,疏浚了各方麵的乾係也冇有體例拿到夜間持續施工的批文,以是被迫在早晨的時候隻留下了巡查的保安,工人們十足都歇息了。胡宗仁說,這夜間施工擾民本來你們就應當叫停啊,這有甚麼獵奇特的。張總說,就在大半個月之前的一個早晨,我們工地上抓住了一個小偷,他是白日就混到工地裡來,籌辦呆到早晨就去偷我們堆放在一起的腳手架鋼管等東西,用來賣錢。我們抓到他的時候,發明他已經身受重傷,人事不省。
張總又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說,這就是我們為甚麼把你們二位請來的啟事。
狼天然是不成能的,重慶主城區的範圍內,除了植物園以外,冇彆的處所能夠見到狼,色狼到是有很多。那麼天然最能夠的就是狗了。因而我問張總,那你們工地是不是養狗了?張總說,怪就怪在這個處所,我們工地上底子冇養狗,而能夠把一個成年人傷成這副德行的,想必也是一條大狗,我們工地開初開端扶植的時候,就隻養過一隻小狗用來拴在收支口的處所用作看門,但是早就冇持續養了。
我有些不懂的看了胡宗仁一眼後,問張總說,如果是倆毛賊打鬥,一人重傷這類事,你為甚麼要叫我們來?我們也管不瞭如許的事啊。張總伸脫手指敲打了幾下桌麵後說,這隻是我們最後的判定,因為警方在辦案的過程當中,在現場隻找到了一個足跡,就是阿誰小偷的,除此以外冇彆的足跡了,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當時現場又隻要他一小我在。而你說一小我再如何短長,總冇體例本身把本身的脖子給咬一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