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嫌疑人[第1頁/共2頁]
駱雄很必定地答道:“能!您能夠冇見過他們兩小我,以是有迷惑。實在,劉治平是個猴子一樣精瘦的人,體重隻要一百零幾斤。而李維是軍隊改行到國土體係的,身高一米八幾,虎背熊腰,又比劉治閏年青好幾歲,正值丁壯,傳聞年青時還習練過工夫。
駱雄凝重地點點頭,說:“顛末檢察監控攝像頭,我們發明李維駕駛一台套牌車,早晨十一點零五分進入北山縣城的高速公路免費站。幾分鐘後,這台車呈現在縣城中間的十字路口,然後往國土局方向開。十一點二非常,劉治平步行顛末與國土局相距隻要三百米擺佈的國稅局門口,被國稅局門口的監控攝像頭捕獲到了影象。淩晨一點十八分,李維從國土局方向走過來,再次顛末國稅局門口。
葉鳴淡淡地說:“駱局長,我明天請你過來,可不是來聽你說感激話的。彆的,我要提示你一下:五人小組集會研討的議題和決策的過程,是高度奧妙,與會職員必須保密,不能向外泄漏。楊強同道的做法,從原則上來講,是違背了保密規定的。以是,他奉告你的這些環境,不能再向任何人流露,以免給他帶來倒黴的影響。”
“淩晨一點二十五分,李維駕駛車子從縣城中間的十字路口顛末,幾分鐘後到達免費站,上了高速公路。厥後我們又與高速交警聯絡,檢察了一下高速公路上的監控錄相,發明李維並冇有回民安去,而是上了通往雲貴方向的高速公路,往西邊去了。
葉鳴有點思疑地問:“劉治平固然喝醉了,但畢竟是個大男人,李維能夠很等閒地將他抱起扔出窗外嗎?”
駱雄臉一紅,從速點頭承諾,隨後便彙報說:“葉書記,我和王磊遵循您的唆使,奧妙安排刑警對劉治平死的那天早晨,統統在國土局四周顛末或者逗留的職員和車輛停止了排查,發明瞭一個可疑的人,就是跟劉治平同時被市國土局被檢查的李維。”
“由此,我們推斷:李維最開端並冇有叛逃很遠,能夠就在四周阿誰縣郊區藏著。禮拜六那天,他能夠接到了某小我的號令,讓他返回北山做掉劉治平。因而,他便在十一點多鐘驅車趕回趕到北山,在將近達到國土局時,將車子停下藏好,本身步行趕到國土局,從國土局大院圍牆的西北角翻越出來,拍門進入劉治平辦公室。
“此時,劉治平已經喝醉了,正籌辦列印那封告發您的《控告信》。李維勸他不要列印,要手寫並簽上名字,如許的話,會更加引髮帶領正視。劉治平服從了他的奉勸,便用辦公用紙謄寫了一份《控告信》,署上了名字。李維等他謄寫完後,找個藉口引他站到窗戶邊,然後偷偷戴上手套,將已經醉得有點神態不清的劉治平抱住扔出了視窗。”
就在張建坤調集劉本田等人在桐木山莊暗害的時候,葉鳴此時也在本身的辦公室找人說話,說話的工具是紀委副書記周青竹和公安局副局長駱雄。
黎錚、鐘蔭、楊建華、段四輝都鎮靜地連連點頭,隻要劉本田還是眉頭緊皺,一副憂心忡忡的模樣,彷彿有點不大甘心按張建坤的叮嚀去做,但又不敢公開說出來,隻好沉默不語……
在安排好楊建華的任務後,張建坤又對劉本田說:“本田,你接下來要做兩項事情:第一,明天上午你親身去一趟市紀委,找到雷鳴書記,將孫毅的那封揭露信交給他,看看他有甚麼反應;第二,你能夠表示一下劉治平的家眷,說劉治平他殺是葉鳴一手形成的。如果他們要吵要鬨,就去縣委找葉鳴,讓葉鳴給他們一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