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四章 案情分析會(二)[第1頁/共2頁]
“至於說他瓢娼的問題,這類事大師都很清楚:如果不是公安構造捉殲在床,或者是提取了諸如精 斑、避孕套之類的物證,那是冇法認定他瓢娼的究竟的,更何況,告發者也隻是供應了一小段葉鳴與蜜斯唱歌摟抱的錄相,並說也帶阿誰蜜斯去開房了,但這也僅僅是告發者的一麵之詞,而葉鳴是果斷否定的,並且情願與阿誰蜜斯對證,以是,這個問題也是冇法認定的,
說到這裡,王副處長昂首掃視了與會職員一眼,見梁副處長、顧嘉琛、李澤平、陸成等人都在幾次點頭,表示同意他的闡發判定;而嚴練和何副局長則眉頭緊皺,死死地盯住本身,滿臉都是不覺得然的神采,
“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都很清楚:人是一種社會植物,一小我活在這個天下上,總會與各式百般的人來往,總會與形形**的人打交道,葉鳴是一個地稅局的副分局長,並且他們分局所統領的征稅戶,都是城區的,而龔誌超,如果剔除他的黑社會老邁的身份,純真從貿易的角度來看,他是一個非常勝利的販子,也是一個常常要與一分局打交道的征稅戶,那麼,葉鳴作為一分局的實際賣力人,他在稅務事情中與龔誌超熟悉、與龔誌超來往,最後兩小我生長成為好朋友,這是很普通的一種來往,也是很普通的一個過程,反過來說:龔誌超在新冷縣,必定熟諳很多很多人,此中也絕對有很多很多公事職員,如果說每一個與龔誌超熟諳的人,我們都認定他是他們團夥的成員,這個推論正不精確,明顯是不精確的,是以,何局長以葉鳴是龔誌超的朋友這一點,就推斷葉鳴是龔誌超團夥成員,我是不同意的,
“以是,嚴書記和何局長以為:鑒於葉鳴與龔誌超的特彆乾係,按照告發人供應的線索,連絡對陶永審判的成果,我們應當對葉鳴采納備案窺伺辦法,並且要刑拘或者是拘繫他,,嚴書記,何局長,我上麵歸納總結的沒有錯吧。”
嚴練和何致都點了點頭,表示承認他的總結,
“第三,也是最關頭的問題,嚴書記與何局長都以為:上一次龔誌超沒有被專案組查處,逃脫了法網,乃至變成了5.16血案,美滿是葉鳴操縱他的乾係和背景包庇、放縱他的成果,以是,葉鳴是5.16血案的首要懷疑人,也是龔誌超團夥的智囊和庇護傘,我們應當對他采納備案窺伺辦法,並儘快將他雙規或者是刑拘,
對於這一點,我不曉得與會的其他同道是甚麼設法,但對我來說,我是最不認同這一點的,為甚麼呢,我是一個紀委的乾部,在紀檢監察體係事情了二十多年,我們辦案有一個根基的原則,那就是:以究竟為根據,以法律為繩尺,實事求是,不放過一個好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而要貫徹好這個原則,我們就必須重究竟、重證據,不能腦袋瓜子一熱,憑本身的主觀設法去定案,憑本身沒有證據支撐的推斷去科罪,說得不好聽一點:這類辦案體例,是當代那種人治的體例,統統依托辦案者的主觀判定科罪量刑,與我們現在的法治精力是背道而馳的,
王副處長持續說:“對葉鳴的詢問和對陶永的審判,都是何局長與我一起完成的,但是,通過此次詢問和審判,我卻有和嚴書記、何局長不一樣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