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罰款5.5億[第2頁/共2頁]
歐陽淞不屑地笑了笑,說:“李博堂,你彆拿你的省人大代表的招牌來恐嚇我,你方纔所說的法律條則一點都不錯,但是,那邊麵另有一條:如果人大代表是現行犯法,司法構造能夠先行拘留,再依法向人大常委會陳述,你這個偷稅罪,就是方纔查出來的現行犯法,我們能夠先拘留你,再向省人大常委會彙報要求批準,以是,你就彆跟我擺你的甚麼人大代表的譜了,老誠懇實到辦公室呆著吧。”
他非常清楚:前兩年,公司棍騙的減免稅款合計有九千多萬元,彆的,還以其他體例偷逃了小我所得稅、停業稅、企業所得稅兩千多萬元,合計偷逃和棍騙稅款近一億兩千萬。
接下來,李博堂便像瘋了一樣,接踵撥打了市地稅局稅政三科科長郭宇、副科長展鵬、征管科科長張東方的電話,但是,他們的手機都與石嶽雲一樣,要不就是關機,要不就是冇法接通,而他們的辦公室電話也始終無人接聽。
至此,李博堂終究哀思地肯定:地稅體係這幾個與本身公司有關聯的帶領,已經被一鍋端掉了,而這幾小我一旦招了供,本身公司統統的觸及稅收的犯警行動,都將透露無遺,特彆是前兩年操縱假質料棍騙減免稅的事情,必定就是李潤基他們查對的重點,也是他們抓捕本身和李智的首要根據。
在先容了本身的身份後,省地稅局稽查組的賣力人先向李博堂宣讀了《稅務措置決定書》和《稅務行政懲罰決定書》,在這兩份文書中,省地稅局稽查局認定複興公司在三年時候內,以製造子虛減免稅質料、停止子虛申報等體例,累計偷逃稅款企業所得稅、小我所得稅、停業稅以及附加一億三千五百多萬元,按照稅收征管法的相乾規定,決定追繳該公司偷逃的稅款及滯納金,並處所逃稅款四倍罰款,罰款金額為五億五千多萬元,稅款、滯納金與罰款合計,複興公司應當交納六億八千多萬元,
李博堂很清楚:現在已經是淩晨八點多鐘,像石嶽雲如許的處級乾部,在這時候是不成能關掉手機的,如果他的手構造掉了,很能夠就是考證了本身開端時的預感:他已經出事了。
為了進一步覈實本身的這個判定,李博堂又強忍著惶恐和驚駭,撥打了石嶽雲辦公室的座機,一樣沒有人接。
一想到這類結果,李博堂就感覺不寒而栗,手抓著電話發了一陣呆,俄然站起來對李智說:“走,我們現在就去建行和工行,先把賬戶裡的現金轉走,然後,你去采辦去加拿大的機票,我們先出去躲一陣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