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未雨綢繆(貴賓加更)[第2頁/共2頁]
葉鳴曉得鄒文明是搞紀檢監察出身,對黨紀條規非常熟諳。他說他處罰歐陽明他們有根據,那必定是不錯的。
這個夏主任,就是明天籌辦到新冷縣局去調查葉鳴的題目的調查組的組長。
鄒文明恨鐵不成鋼地說:“小葉,方纔徐局長也跟我談到了,說你心腸太軟,輕易輕信人、輕易諒解人。你看看,我現在籌辦給你出一口氣,併爲你搬開絆腳石,鋪平門路。你倒好,反過來引經據典地和我爭辯起來了,保護起你的敵手來了。你呀,真不知說你甚麼好。你既然跟我引經據典,那我也奉告你:我處罰歐陽明他們,是有充分根據的。黨員規律處罰條例第八條規定:誣告讒諂彆人的,按照所誣告的究竟參照被誣告者遭到或能夠遭到的處罰,賜與呼應的黨紀處罰;形成其他嚴峻結果的,從重或減輕處罰。歐陽明他們那封信,固然告發路子合法,但較著是誣告讒諂。以是,局黨組據此賜與他們處罰,是完整精確的。”
因而,他再次勸鄒文明說:“鄒局長,歐局長現在真的在誠懇誠意地和我籌議明天對付調查組的事。並且,我以為他提出的主意向調查組承認他是誣告的體例,是很管用的。到時候調查組將他和彆的幾位在信上簽了名字的乾部的說話記錄報到省局監察室去,估計我這事也就風平浪靜了。以是,請您信賴我、信賴歐局長,我們必然會把事情措置安妥的。”
葉鳴嚇了一跳,忙說:“鄒局長,這事還是慎重點好。歐局長構造告我的狀,固然動機不純,但他的手腕是合法的、合法的。我記得公事員法和黨紀內裡都有規定:公事員和黨員都有揭露、控告彆人違紀違法行動的權力。歐局長他們是以實名寫信的情勢向省局告發我的,固然告發的內容不實,但路子合法。以是,我感覺還是不要對他們停止措置為好。”
掛斷鄒文明的電話後,葉鳴走進包廂,將鄒局長要求寫一份檢驗書的事奉告了歐陽明。
葉鳴曉得鄒文明對歐陽明一向就有點成見,以為他風格踏實、餬口不檢點、有打賭惡習。現在曉得他又在背後告了本身的陰狀,內心對他的惡感必定會更甚。如果本身不好好和他相同一下,說不定他真的會給歐陽明一個很重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