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三章 協議出讓[第1頁/共2頁]
在摸透了政策法規以後,葉鳴決定去試一試,找卿濤說一說這塊地的事,看有沒有能夠將這塊地和談出讓給金橋個人。
是以,佘楚明固然膽小,但也不敢公開違背卿濤的這一原則,隻能讓陳遠喬來找葉鳴,想要葉鳴去疏浚卿濤那邊的乾係,隻要卿濤同意將皇馬鎮那塊地和談出讓給金橋個人,這件事就能運作勝利,但如果沒有獲得卿濤的答應,金橋個人就沒有任何體例低價獲得這塊黃金寶地……
陳夢琪是個沒有多少運營腦筋、也沒有多少主意的人,她在金橋大旅店當總經理,隻是賣力監督查抄和聯絡停業,其他的運營事項都是上麵的停業部分經理在打理,以是,她在做買賣方麵,實在是一個門外漢,也貧乏應有的敏感姓和應變才氣,加上,她現在一門心機都在葉鳴身上,每天都在為葉鳴很快就要結婚的事情心煩意亂,底子沒去思慮過如何幫忙她父親度過資金難關,隻是被動地想要遵循她父親的要求,與夏浩宇訂婚結婚,爭奪獲得華禹重工的資金支撐,卻沒有想到本技藝裡另有一大筆利潤在張嫣手裡,能夠要求張嫣算好帳後打到公司來濟急。.
“以是,那兩千萬我完整能夠借給你們公司,也不需求甚麼利錢,等你們公司環境好了,資金流轉順暢了,到時候再還給我就行,你不要有甚麼心機承擔:我所賺的這幾千萬,也是通過一個不測的路子偶爾賺到的,即便將來你們公司呈現你所擔憂的環境,我的錢一時拿不回來,那也沒乾係,就當我少賺了兩千萬不測之財,沒甚麼大不了的。”
所謂“和談出讓地盤”,就是指地盤利用權的成心受讓人直接向國有地盤的代表提出有償利用地盤的慾望,由國有地盤的代表與成心受讓人停止構和和參議,協商出讓地盤利用的有關事件的一種出讓體例,而這個“國有地盤”的代表,就是國土部分。
而前不久陳遠喬前來找本身,明顯也是想通過這類“和談出讓”的體例,低價獲得皇馬鎮的那塊地,然後再轉手高價賣給福星科技個人。
但是,這個和談讓渡也是有前提前提的,不是甚麼地盤都能停止和談讓渡,有關政策法規內裡明白規定:因為和談體例出讓地盤利用權,沒有引入合作機製,不具有公開姓,報酬身分較多,是以對這類體例要加以需求限定,以免形成不公允合作、以機謀私和形成國有資產流失,以是,這類體例隻合用於產業項目、市政公益奇蹟項目、非紅利項目及政斧為調劑經濟佈局、實施財產政策而需求賜與攙扶、優惠的項目,並且,采納此體例出讓地盤利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國度規定所肯定的最低價。
在陳夢琪走後,葉鳴開端上彀查詢有關地盤讓渡的政策,看能不能給金橋公司獲得皇馬鎮那塊地找到折中的體例。
陳夢琪聽到這番話,內心又是打動又是悲傷,俄然將頭埋進葉鳴的懷裡,再次“嗚嗚”痛哭起來……
本來,陳遠喬要低價獲得這塊地盤,是有很多便當前提的:他的小舅子佘楚明是分擔國土的副市長,m市國土局帶領也都是佘楚明的部屬,隻要他提出申請,國土局和政斧分擔帶領這一塊,很輕易通過。
也就是說:和談出讓地盤,是能夠由想要地盤的單位向國土部分提出申請,然後在國土部分評價今後,肯定一個和談出讓的代價,便能夠將地盤讓渡給申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