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詭案組 - 第九章 女妖之約(下)

第九章 女妖之約(下)[第1頁/共3頁]

或許,我該竄改一下思路,凶手不必然是同一人。又或者凶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紀雪融。歸正黃敬遇害時,她的身處警局不成能刹時來回於兩地之間,也就是說她有不在場證據。

我會玩些小把戲,曉得把戲的首要道理就是操縱人的錯覺。比方我最常用的把戲,就是在彆人身上找出糖果之類的小物品,實在糖果一向都在我手上,隻是大師冇瞥見,當大師瞥見時,糖果已經轉移到彆人身上了。或許紀雪融就是操縱把戲之類的體例騙了何夕,而當時環境非常暗淡,非常合適應用這類把戲。當然要做出何夕所瞥見及聞聲的結果並不輕易,但也並非毫不成能。

假定昨晚紀雪融用把戲把何夕騙倒了,那麼她的動機就值得思疑,而兩名死又與她有著千絲萬縷的乾係,我不由以此作進一步猜測。

“是,我當時還是個記者,收到市民的報料就當即趕去現場,達到時陳豔還活著。”他俄然低下頭,聲音也垂垂變小。

紀雪融為何會跑到日報大廈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隻要兩人曾與女妖有一麵之緣,她為何會必定本身能把女妖叫出來?並且她又為何要找保安伴隨?是因為驚駭,還是因為她需求“觀眾”?

“修建公司是過後纔給你紅包,而不是當時就給你的?”聽完他的論述後,我發明瞭一個關頭性的題目。

“他們當時打了我一頓就把我趕走了,過後他們是通過我當時的主編,在報社裡把紅包轉交給我的。如果他們當場給我,我絕對不會收下,但是主編出麵了,我不收就太不認汲引了。”他的語氣很無法,或許這就是他感到熱誠的啟事。

安撫了她一番後,我就取出拍照機籌辦拍些照片共同報導,誰曉得我剛開端拍照,修建公司的人就跑過來把我的拍照機搶了,還把底片也給拆出來。我從他們之間的對話中得知,他們籌算補償黃傑二十萬,讓他親身往地樁加註水泥把陳豔活埋,而他彷彿已經承諾了。

我俄然又對女妖是否實在存在感到思疑,並且此案的確另有很多疑點,或許我在闡發案情時,一向忽視了一個關頭人物――紀雪融。

“因為那件事對我來講是熱誠……”他歎了一口氣,緩緩道出當時的詳細環境――當時候,我還是個采訪記者,每天都得跑訊息,一接到市民的報料電話就得立即趕到現場,但願能獲得第一手質料。

我們再次把林主編帶到審判室問話,在問話之前,我先把他老婆奧秘失落的環境奉告他。

先論殺人動機,寧宇易的存在使她女兒的婚姻呈現危急,並且她還能夠扯謊了,寧威脅她的或許不是同性戀照片,而是她某些不成告人的奧妙;林主編到處受製於黃敬,偶爾對老婆吐吐苦水也不敷為奇,她為了讓丈夫不再受人威脅,狠下殺手也在道理當中。

自從這件事以後,我對記者事情的樸拙就垂垂冷卻了,知己也隨之消逝。“除死無大事”,連死人的事情也不能報導,那另有甚麼值得報導呢?我從小的心願就做一名超卓的記者,但自今後事今後,記者這個身份對我來講,隻是一份養家餬口的事情罷了……

“按照目睹者的轉述,你在陳豔被活埋之前就已經達到現場,是否有這回事?”我問。

五十來歲的人多少也經曆過風lang,他很快就沉著下來了,但說話的語氣仍顯得非常懊喪:“你們想我如何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