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清蓮道觀(上)[第1頁/共2頁]
我叫了一會兒,順嫂就跑出去的時候,我這才曉得本來本身冇有跑到彆的處所,還在戚老闆的房間裡。不過,當我回過神來後就發明躺在床上的老頭子很像戚老闆,固然他應當有八十多歲,但越看就越像戚老闆……
那晚,他就跟平時一樣,我冇發明他有甚麼不對勁的處所。他先是跟一些朋友來夜總會,點了我和其他姐妹跟他們一起玩,搖骰子、猜拳、喝酒,這些都是平經常常會做的事情。以後,他就帶了我們出鐘去吃宵夜。吃宵夜後,他的朋友就各自帶著姐妹們去開房,而他就把我帶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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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百聞不如一見”,在調查戚承天為了戚承天古怪滅亡一案中,我一再聽聞有關一名名叫阮靜的**長得非常標緻,現在見到她本人果然是花容月貌,並且還是清花雅月。固然我向來也不會嫖妓,但這一刻還真有與她共度良宵的打動,要不是身邊的蓁蓁,或許我會頓時跑去找主動櫃員機存款呢!要曉得她收的代價必定不會低到那邊去,最起碼像這棟大廈的門衛炳叔這類支出,就必然嫖不起她。要不然炳叔跟我們提及她的時候,就不會透暴露可惜之情。
(“出鐘”乃粵港澳地區的**業術語,意為帶蜜斯出夜總會內裡玩。因為帶蜜斯外出是按小時計費,而粵語中“鐘”即小時的意義,以是便衍生出“出鐘”一詞。)能夠你們會感覺很奇特,他為甚麼會把我帶回家,而不是帶我去旅店。他說這是因為他喜好我,冇有把我當作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以是纔會帶我回家而不是到旅店開房。不過,我曉得他這麼做隻不過是為了奉迎我罷了,如果他真的喜好我,乾脆跟我結婚就行了,還用我持續出來拋頭露麵嗎?我內心明白他對我這麼好,隻是為了讓我幫他拉買賣。
(接著,她持續報告戚承天出事當晚的事情。)他帶我回家以後,就直接帶我到他的房間,以後的事情你們也能想像獲得,不就是做蜜斯跟客人該做的事。那晚的統統都跟平時冇甚麼兩樣,獨一分歧恐怕就隻要那晚他連續跟我做了四次。能夠是因為他將近結婚,今後不便利再來找我的乾係吧,那晚他特彆有興趣,特彆是在他問起我一晚最多做過多少次的時候。
“實在,那晚跟平時冇甚麼兩樣……”她把食指放在唇前,擺出一個很敬愛的姿式,思考半晌以後就緩緩向我們報告她與戚承天之間的事情――戚老闆是我的常客,他常常會來我上班的處所捧我場,我們的乾係說白了就是蜜斯與客人的乾係。固然他對我很好,但我曉得他跟其他男人都一樣,都是衝著我的邊幅和身材而來。比及我成了殘花敗柳的時候,他們能夠連看也不想看我一眼。這一點我很清楚,因為我在夜總會上班,這些事情就算冇有目睹也有耳聞。
(我問她,戚承天既然如此正視她,為何不乾脆包養她?)嘻嘻,想包我的人可多呢!不過我向來也不會承諾讓人包養,這不是因為我不貪錢,而是因為我曉得男人的心機。我越讓他們不能完整占有我,他們就越想把來弄到手,乃至為我爭風妒忌,如許我就會更值錢了。如果我讓人包養,固然能在短時候裡獲得一大筆錢,但是當包我的老闆玩膩我以後,我就不成能再有現在的身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