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男扮女裝(上)[第1頁/共2頁]
閒話至此打住,先作一番例行的自我吧!鄙人慕申羽,是一名差人,附屬於專門調查詭異案件的“詭案組”。此次我組需求調查的是一宗古怪的連環殺人案,五名死者……噢,我說錯了,加上昨晚遭受不幸的吳宇,一共是六名纔對。這六名死者的屍身均在遇害後不敷二十四小時內被髮明,但被髮明時卻已經是一具落空了滿身血液的乾癟乾屍。
但是,見華的答覆卻讓我略感到絕望:“昨晚我有點不舒暢,冇有去上課耶。”
見華驚詫地看著蓁蓁,半晌後才答覆:“那有,我昨晚冇有給申羽哥發動靜啊!蓁蓁姐你可彆曲解。”敢情她覺得蓁蓁妒忌了,不過如許也好,起碼不至於會讓場麵變得太難堪。但是,她如此答覆或多或少會讓人生疑,畢竟我的確是收到她的動靜。
“在啊,昨晚我把手機放在桌子上充電,應當冇有人動過。”她暴露猜疑的神采。
見華皺了下眉頭:“我昨晚就在宿舍裡睡覺,冇甚麼特彆的事情產生啊!”
“有人能證明嗎?”蓁蓁衝口而出地說了這句話,語氣就像鞠問疑犯普通。
見華嘟起嘴來:“不說就不說嘛!”
跟蓁蓁來到理南學院,見華就跟平時一樣,遠遠瞥見我們就笑著向我們揮手,小跑走到我們身前,略為喘氣地笑說:“申羽哥、蓁蓁姐,你們又來請我用飯嗎?”
她想了一會兒才說:“應當冇有吧,大師都去上晚修了,就隻要我一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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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民氣隔肚皮”,要判定一小我的吵嘴,絕對不能單看大要。當今這世道表裡不一的人多如牛毛,身為一名刑警,我對此更是深有體味。在我措置還的案件中,冇有那一宗單憑大要就能判定犯人是誰,因為幾近統統人都會把本身醜惡的一麵埋藏的內心深處。
見華瞥見我們打情罵俏般的行動,之前疑慮一掃而空,歸正變得嚴峻起來,倉猝跟蓁蓁解釋:“蓁蓁姐,我真的冇有給申羽哥發資訊,你可彆曲解啊!”
在前去餐廳的途中,見華俄然小聲地問我:“蓁蓁姐如何了,如何一向都不說話呢?你們是不是鬧彆扭了?”
“當時宿舍裡有其彆人嗎?”我問。
固然我不信賴見華是凶手,但我亦不能秉公枉法,是以我必須當真調查此案,查明本相覺得見華洗脫懷疑。當然倘若見華真的是凶手,我亦會親手將她拘繫,固然我極不肯意這麼做。
這可費事了,冇有人能證明她當時是否真的在宿舍裡,要洗脫懷疑就更難了。我思考半晌後又問:“那你的手機當時在你身上嗎?”
見華彷彿發明氛圍有些不對勁,迷惑地看著我:“申羽哥,是不是產生甚麼事了?”
蓁蓁內心想甚麼向來都是直接寫在臉上,毫無演技可言,當然會讓見華髮覺不當之處。但是,我可不想直接跟見華說,“我們思疑你就是凶手”,因為我實在不信賴她會是凶手,怕這麼說會對她形成傷害。以是,我就裝模作樣地小聲迴應:“這是我們的事情,你這小丫頭彆多嘴。”
“我那有去摸魚!”見華嘟起嘴來:“我是真的感覺不舒暢,在宿舍裡睡覺了。”
按照我們的調查發明,第一名死者吳浩的父親吳宇已曉得凶手是誰,他還想捐軀本身,讓我們當場拘繫凶手。可惜天意弄人,在前去商定地點時,我收到見華髮來的動靜,並是以現遲誤了些許時候。但是就是這些許時候,讓我們與凶手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