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自殺?[第1頁/共3頁]
其次,就是血跡。
“計量大嗎?”
以是在我看來,這類設法有些過分主觀和想當然了,美滿是在通過成果來拚集過程,而不是通過證據證明過程進而得出成果。
其次,就是床上的血跡,假定章爭來躺在床長停止割腕,那麼床上的血跡不就解釋清楚了嗎?
“當年警方的結論是,章爭來床上的血跡,另有他手腕上的傷口,都是他在與凶手鬥爭的過程中留下的。”
以是這以後,我們兩個就將繩索牢固在了陽台的一個處所,然後扔了下去。
和白曉站在一起,我們兩個越是細心看,更加現章爭來的死,某些處所非常像是他殺。
為了親手感受一下從窗外爬出去的難度,我隨後就對白曉說到。
如果床上的血跡是在鬥爭過程中留下的,那麼章爭來就應當死在床上或者倒在床邊纔對,畢竟當時他應當已接受傷了,抵擋應當減弱,凶手更便利到手。
“如許……”
而對於白曉的擔憂,美意我是心領了,但對我來講這卻並不是一件難事,何況在我看來這是必然要乾的,因為隻要切身材味一下,我們才氣真正將凶手分開的線路摹擬出來。
何況彆忘了,就算東西齊備了,真正從窗外爬出去也不是一件輕易事情。
冇錯,就是他殺!
我們兩個一會看看手中的照片,一會看看房間裡的標註,大抵過了幾分鐘以後,我就開了口。
“我看看……”
章爭來的滅亡啟事固然是因為割喉,但正如我所說,如果不算割喉這類死法,章爭來看起來像極了他殺!
“這……”
“不算特彆大。”
彆說,這類做法還真好使,我們才方纔將案發明場複原,就發明瞭不對勁的處所!
“你在上麵看著,我趴下去嚐嚐。”
手腕這個位置,本來就不是一個輕易被劃傷的位置,就算真的在鬥爭中被傷到了,莫非凶手持續兩刀不但都劃在了手腕上,並且位置幾近堆疊?
趴在視窗看了看後,我就對白曉說到。
現在有非常肯定的證據顯現,章爭來確切是被他殺的,那麼也就是說他底子不成能是他殺身亡,可為甚麼他身上的很多體征,再加上案發明場的某些一點,都看起來像是他殺呢?
想到這裡,我就忍不住問到:“白曉,驗屍陳述上有冇有彆的能夠的處所?”
說完這句話,白曉就從卷宗裡拿出了彆的一份檔案:“按照當時的現場記錄,章爭來被殺時他家陽台的窗戶是開著的。”
“按照驗屍陳述上說,章爭來的胃裡發明瞭殘留的安眠藥。”
先說傷口。
“能行嗎?你彆摔下去。”
點了點頭,我就不再多說,將繩索扔出陽台後就抓住繩索爬了出去……
“但是你看看,能夠嗎?”
搖了點頭,白曉就說道:“因為當年章爭來被髮明的時候已經死了好久,以是警方已經冇體例精確判定滅亡時候了,以是也不肯定他服用的安眠藥到底是為了他殺,還是僅僅隻是用來幫助就寢的,不過警方在他家中確切找到了安眠藥,申明章爭來平時睡覺的時候也有服用的風俗。”
但讓人感到奇特的處所就在於,除了地毯上的血跡外,在章爭來的床上,也發明瞭血跡。
這一點,讓我感遭到了不對勁,在隨後還特地測量了一下,很快就發明瞭更加不對勁的處所,那就是章爭來的屍身明顯倒在房間的中心位置,間隔床鋪起碼有兩米多的間隔,這個間隔是不成能一步就跨過的,起碼要走兩到三步,那麼題目來了,床上的血跡是如何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