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解謎[第1頁/共3頁]
而肯定不了這件事,我連帶著也就肯定不了凶手是如何靠近他們的,這一點實在也相稱首要。
可這就奇特了,警方已經對六個模特在黎明市入住的旅店停止了調查,從各個方麵都證明六個模特來到和分開黎明市的時候,冇有外人跟從,隻要她們六個。
顛末警方的調查,三小我都有實際上的不在場證明,但卻都不充分,如果非要辯駁的話全數都能夠停止辯駁和質疑,但這就已經是警方找到的最大證據了,除此以外冇有任何證據能夠進一步證明三人中的一個就是凶手。
隻是想到這個女人是由六個模特的六個部分拚接而成的,我就冇體例將愛莎和章爭來在書裡描畫的完美女人聯絡到一起,反而是想到了科學怪人和其製造的怪物……
可不管如何說,愛莎究竟被藏在了那裡,這絕對算得上是疑問,並且也是我火急想要曉得的。
章爭來並冇有將本身和呂真銘有過聯絡這件事,寫進本身的書裡,那麼也就是說這件事,另有呂真銘奉告他的統統,都隻要章爭來本身曉得,可凶手倒是遵循這統統來停止作案的,凶手是如何曉得這件事的?
也就是說凶手即便是在六個模特活著的時候將她們帶到了分歧的拋屍地點,然後再停止殛斃,也還是要帶著她們屍身的一部分返回,如許做的難度一樣不小……
又或者,乾脆是在六個模特活著的時候,將她們帶到了拋屍地點,然後才加以殛斃的?
如許一來,想要確認她們的遇害地點就很難辦了。
是六個女孩熟諳的人,殺了她們?
這類能夠固然冇有確實的證據來支撐,但確切存在。
那麼就隻要一種解釋了,凶手莫非是熟人?
在這個題目上想了好久,我終究還是無法的搖了點頭,用筆在這個疑問的中間花了一個問號,緊跟著就看向了第二個疑問。
遵循警方的推斷,六個模特應當是一起遇害的,對於這一點我也比較同意,因為從之前的各種跡象都表白六小我至始至終都在一起,冇有來由在俄然間就分開然後各自遇害。
用筆在紙大將愛莎案的時候線和各種疑點都寫出來以後,我就發明全部案子看起來要清楚了很多,如許一來就更方麵我停止總結和推斷了。
“好了……”
這首要關乎於她們遇害的地點和遇害的詳細時候,從時候線來看,從她們分開黎明市到遇害僅僅過了三天時候,這個時候說長不算長,但說短也不算多。
但可惜,懷疑人的呈現不但冇有讓案子更加明朗,反倒讓案情變得更加撲朔迷離了。
“本來如此!”
警方在調查毫無停頓的時候,到也試圖尋覓過愛莎,但是他們明顯冇有找到,當然這也不怪警方,因為在這件事上他們一丁點線索都冇有,尋覓的獨一起子就是通過報案體係來瞎貓碰上死耗子,如果能碰到就怪了。
疑點一,就是六個被害的模特在分開了黎明市後,究竟去了那裡?
細心在腦海中想了一遍,特彆是細心回想了一遍章爭來書中所寫的內容,我就暴露了一個笑容,因為我總算解釋清楚一個謎團了!
如果僅僅隻是麵對一小我,那麼凶手決計用很多種編製作案,不管是尾隨,還是綁架,乃至是俄然攻擊,隻要打算安排的周到,那麼想要殺掉一小我並不算太難。
不對!
她們就任由凶手靠近並殺了她們?
想到這裡,我俄然想到了彆的一件事,那就是愛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