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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鬼市紮紙鋪 - 第346章 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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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章 冤案[第1頁/共3頁]

究竟上,陳巧兒的兒子王繼,一向以來對關於母親的一些風言風語非常愁悶,此次母親又傍晚外出,便想跟在前麵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是如何回事,但冇想到母親隻不過是敲了敲張超家的門便分開了。而後母親被抓,王繼便感覺母親是被冤枉的,從家裡拿了些銀兩打通差役,更是得知母親已經被打入死囚牢,正等候刑部批文秋後問斬,此時的王繼一不做二不休,拿了些盤費,單身去了東京汴梁開封府,並雇人寫了張狀子到開封府喊冤。在當時,開封府的包彼蒼但是天下出了名的清官,王繼堅信,能為母親擺脫罪惡的,天底下或許隻要包拯包大人了。

不曉得是心機感化還是卻有其事,陳巧兒身後不久,衙門的監獄便開端鬨鬼,夜晚老是模糊的聞聲有人又哭又笑,很多犯人和牢頭都曾親眼瞥見之前關押陳氏的牢房裡有一個黑影晃來晃去,且伴隨啃咬牢門的聲音,嚇得惶惑不成整天。

這兩段血淋淋的遺言,看得牢頭也是脖頸子直冒虛汗,再看地上,林巧兒十指皆破,通身鮮血淋漓,獰目而終,身上的死囚服本就是紅色,經鮮血一染已經變硬,更是讓人毛骨悚然,不曉得這林巧兒到底是死於撞壁,還是失血過量。

這麼一來,寶慶的阿誰胡塗縣官也是搞得很冇麵子,明顯是本身地盤的出的事,卻偏要發給鄰縣重審,的確就是明目張膽的找茬啊。

我本明淨如雪,怎奈天降冤獄。甚麼正大光亮,甚麼朗朗乾坤。官官皆為相護,讓我世道無良。明鏡不明,清官不清,天日渾沌,生又何乾?死又何乾?爾等害巧兒冤枉死於此,今後必遭慘報,我著紅衣而卒,必將化厲鬼雪我委曲,我冤不洗,從今寶慶無寧日。

實在,連牢頭的內心都明白,這林巧兒必定是有委曲,一個女子,若真毒死了丈夫,如何能夠還留在店裡心安理得的做買賣?無法,這件案子是開封府的包彼蒼親點的大清官張翔親身審理的,且案宗已經上報刑部,想申冤又談何輕易?

要放在當代,暗害親夫但是重罪中的重罪,乃至跟謀反不相高低,隻不過不抄家罷了,陳巧兒當時就嚇得不會說話了,隻曉得一個勁的喊冤。要說這縣太爺對於“冤枉”這兩個字但是冇有不麻痹的,隻要跪在公堂之上,就冇遇見過不冤的,現在陳巧兒喊冤又怎能理睬?打了幾板子見其不招直接就上了夾棍,陳巧兒哪受過這類罪啊,二話冇說便暈了疇昔,被用水潑醒後便又是一通板子,看來這就是所謂的屈打成招。幾次用刑以後,陳巧兒隻能承認了本身害死丈夫,而姦夫張超懼罪叛逃的偽究竟,並在大堂筆錄上按了指模。以後,縣太爺便將陳巧兒打入了死囚牢,同時派人將案件公文發往了刑部,看來這陳巧兒是過不了秋後了。

在所謂的“鐵證”麵前,縱使林巧兒在死囚牢中哭啞了嗓子,喊破了喉嚨,等候她的彷彿也隻能是刑部關於秋後問斬的批文了。而就在此山窮水儘的節骨眼上,刑部的批文卻讓包含縣太爺在內的統統人都大吃了一驚:今悉寶慶府陳氏殺夫一案,本堂會開封府尹包拯共僔至夜,乃習此中旁惑之疑,故責以重審,宜交長沙縣張翔以讞實在,遇可執之,不得有誤。意義就是說:得悉寶慶府陳氏殺夫案今後,本官與開封府尹包拯一起研討到深夜,發明案中有很多蹊蹺,以是要發還重審,並要交給長沙縣的張翔來審理,收到(公文)後就要當即履行,不得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