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卷 異聞之偵探小說 第五十六章 李守義自首[第1頁/共3頁]
舒逸想不明白,警方已經遵循舒逸的要求搜捕李守義,但是一點動靜都冇有,李守義到底在那裡?他的身上又有著甚麼樣的奧妙?
鎮南邊眯起眼睛,他在想著李守義說的滅口,接著眼睛一亮:“你是說前麵這些案子都是獲得了好處的那些先人乾的麼?他們為甚麼要如許做?”
鎮南邊瞪大了眼睛:“蘇晴?哥哥?”
莫非李守義的父輩也是兵團出來的,他和那幾個女人之間又有甚麼乾係,為甚麼他也在西苑小區也具有一套房產呢,是偶合嗎?
李守義歎了口氣:“如果我說我也是他們要滅口的工具你信麼?”
舒逸在內心認定,統統案件當中,孫凱案纔是關頭,統統的案子應當都是環繞孫凱案來的,最後大唐的財產膠葛案應當就是孫凱案的啟事,凶手在這個案子上留下了伏筆,他讓財務坦白了肖進南交到財務的那筆印刷款,又製造了肖進南的他殺,如許就為前麵捏造“十誡”案作了鋪墊。
這以後,他們一向冇有機遇再進大漠,因為他們總感受有人還曉得這統統,一向到八十年代初間隔戈壁血案已經十幾年了,風平浪靜,冇人有再提起那段舊事,再加上十年動亂的結束,他們感覺機會成熟了纔再次相約取出了寶藏。
鎮南邊聽胡塗了,既然李守義的父母以及那些曾經的凶手都早已經前後死去,那麼前麵的這些行刺案又是如何一回事?這個疑問他一樣問了李守義。
而鄧強案中鄧強確切殺了馬文濤,因而鄧強的死也合適了“十誡”的特性,接著劉慶芳叛變信奉,傅龍忽視家庭一樣都暗合了“十誡”的特性,加上孫凱的偽證案,又因為孫凱的“十誡”係列小說,專案組自但是然就得出了“十誡”案的結論。
“我曉得你們必然見過胡叔了,實在我打心眼裡不肯意和這些人攪和到一起,這麼多年來,我向來冇想過這件事情還會有人提起,更冇想過會因為這件事持續有人喪命。”李守義望著鎮南邊苦笑了一下。
舒逸的腦筋裡一向在想著一小我,按理說在這個案子裡他隻是一個小角色,或許無足輕重,但舒逸卻感覺這小我應當很不簡樸,這幾近是最掉隊場的一個,但常常最掉隊場的人演出的都是壓軸戲,這小我便是李守義,也就是李忠。
舒逸一邊在紙上塗畫著,一邊皺起了眉頭,先鄧強案、劉慶芳案,接著是傅龍案、孫凱案,厥後又有任神甫案和趙瑞和案,再加上肖進南和大唐公司的那兩個財務職員以及阿誰下毒的廚子和肖進南的阿誰女人,一共是十一條性命,凶手的手腕極其殘暴,就是比起幾十年前的戈壁血案來講也毫不減色。
舒逸感覺這小我的出場必然不是偶爾,按理說李守義最後唱的這一出底子就是畫蛇添足,他乃至隻是對警方的破案供應了一個導向,假定不是這一齣戲,舒逸也不會這麼快想到這統統能夠是對唐元築的抨擊,也不會這麼快就靠近案情的本相。
李守義奉告他他母親早在十年前就已經歸天了,李守義苦笑一下:“說來或許是個悲劇,他們費這麼大的勁,弄到的這批財寶,直到老死病故幾近一件都冇有脫手,而統統這統統都成了一個奧妙,最後的知情者是我和我的母親,母親死了今後,我本來想把這些寶藏交給國度,但又不但願父親至死還背上一份罪名,厥後我想了想,把這些財寶分批送了出去,送給了那些曾經的受害者的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