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規則怪談:詭異的幸福之家 - 第113章 那就都彆好過

第113章 那就都彆好過[第1頁/共2頁]

可週靈韻為甚麼要這麼做?

華國直播間內,網友對此展開了狠惡的會商。

這類場麵他還是第一次見,隻是略微驚了一下,隨即嘲笑出聲。

兩本特彆的紅皮書,一本屬於周靈韻,一本屬於孫振。

半晌過後,頂樓上的門生已經所剩無幾,還在苦苦掙紮的一些人,拖拽著殘肢斷臂向淩霄伸脫手。

可要不是,那他書包裡的那本紅皮書又能是誰的?

--“樓上這本紅皮書,很較著就是加強版,不然如何解釋,‘它’冇法傷害這本書的持有者?”

莫非蔡茁向孫振借這本書的時候,已經被傳染了?

認識到不對勁,他自始至終都冇有翻開過蔡茁的書包,如何就先入為主,覺得他書包裡的書就是孫振的!

不要奉告其彆人?

想到蔡茁被他打暈前說的那句話,誰讓孫振想獨占那本書。

【同窗,如果你發明瞭這本書,就證明你冇有被‘它’腐蝕,節製。】

--“哎,這本書的持有者都這麼冒死埋冇了,成果還是難逃被髮明,又傳染的運氣,真的太痛苦了!”

與此同時,天空中閃過驚雷,暴雨滂湃而下,很快就將空中上的血跡沖刷潔淨。

既然想殺他,那就都彆好過了!

乾脆帶著小蛇回身,朝三樓宿舍走去。

如果‘它’要想在他們之間找衝破口,那麼最輕易的那小我,就隻要周靈韻了。

【不要擔憂,‘它’被困在黌舍,永久不成能出去。】

‘它’傷害不了這本書的持有者,卻會被剛傳染的同窗發明。

可又冇法解釋,他那些不一樣的行動為甚麼冇有被其他同窗發明。

孫振並冇有奉告彆人,那蔡茁又是如何發明的?

【我永久冇法分開這裡了,說不定黌舍裡的某一小我,就是我,但願你有這個運氣,能分開這裡!】

--“我實在是獵奇,教誨主任究竟是不是真的會帶淩霄分開這所黌舍!”

由此猜測,蔡茁書包裡的那本書,就是周靈韻的,周靈韻想要回那本書,很能夠是為了交到王狗那邊。

淩霄眼裡帶著可惜,順手翻開手裡的那本紅皮書。

可惜孫振到死都冇想到,本身想要幫忙周靈韻的那本書,一樣被她交給了王狗。

就在他尋覓潔淨處所籌辦下樓時,一陣很纖細的聲音傳了出來,就像是有人在痛苦的嗟歎一樣。

這不公道啊!

淩霄抬眼看向小蛇的方向,她彷彿也聽到了,重重掃了一下尾巴,四下流走試圖找到聲音收回的位置。

但是令統統人冇想到的是,水霧中垂垂閃現出一道玄色身影,身高與身形,竟然和淩霄一模一樣!

人影伸開嘴,喉嚨裡收回沙啞的聲音...

幾分鐘後,小蛇拖著沉重的身材回到樓頂,看著淩霄擺佈擺動了一下頭,意義是冇有找到人。

淩霄皺著眉頭,偶然間往樓下瞥了一眼,震驚的發明周靈韻竟然還鄙人麵。

--“這麼一說,好幾條法則都指向教誨處,如果這條資訊是假的,那淩霄疇昔無疑是在送命!”

這個位置...

【‘它’看不到這本書,更冇法節製這本書的持有者,但會被剛遭到傳染的同窗發覺,以是你得謹慎點,不要奉告其彆人。】

淩霄感覺不該該會如許,可找不到,他留在這裡也冇成心義。

淩霄拿著書的手不自發收緊,這個位置上麵,就是孫振掉下去的處所。

“我們走吧!”

為了臨時不讓‘它’發明,又拿走了周靈韻手裡的那本淺顯紅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