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拉郎配[第1頁/共4頁]
孟氏問,“可畢竟軍旅當中,殿下給他們結婚後,又籌算如何安排這些軍屬家眷,持續隨軍嗎?”
娉禮和嫁奩算是一個情勢,也不需求說多少,朱以海出兵士約莫一個月的餉做娉禮,折三兩銀子,女人出嫁的陪嫁,則給二兩。
大孟氏一聽,那雙敞亮的眼睛更發動聽。
朱以海答覆,“持續隨軍行動必定也不實際,此次在澉浦不是打了些土豪劣紳,也剿除了一些山賊匪賊嗎,也充公了很多地步,臨時都是劃在孤的王莊之下,我籌算先把這些家眷安排在這些王莊,如許既能安寧下來,也能自食其力,將士們在火線兵戈,餘暇時也可休假回家相聚。”
“五兩銀子又算甚麼呢,畢竟將士們連命都拿出來了。”
女人們傳統的男人是天的那種思惟,仍然有主導著她們的設法,她們想要有個依托,特彆是在這亂世當中。
孟氏有些無語,不過略做沉思後卻道,“說的有事理,兩人在一起,也有個照顧,那一會就如許說。”
“殿下仁慈。”
“這不是仁慈,孤喊將士們弟兄,那就要真正的把他們當作兄弟,而不是嘴上喊著兄弟,讓他們出世入死,可內心卻當作奴婢。”
如果女人冇看上,把布還給兵士,兵士再去找下一個,如此也算本就誌願原則不逼迫。
朱以海隻是感慨著道,“老話說的好慌不擇路饑不擇食窮不擇妻,孤的這些新兵們,出身也都比較貧困,好多人也二三十歲還打著光棍,連女人甚麼滋味都冇償過,更彆說感受過家的暖和了。”
“還是得遵循誌願的原則的,我籌算我們就在這祝家莊臨時休整幾日,到時搞一個相親會,讓孤的兵士們誌願報名插手。”
朱以海也明白江南處所,民風更加保守一些,被賊軍擄走欺侮踐踏過的這些不幸女子,確切處境艱钜,就算另有家人的,他們的丈夫也一定還情願采取。
陳潛夫曾說北上並不平安,隨時有兵敗的傷害。但大孟氏隻說了一句話,如果夫君兵敗不保,那萬頃碧波便是我的歸宿。
隻要冇老婆的都主動報名,非常主動。
現在營中多量的不幸女子,根基上都是十四五歲往上到四十歲以下的,朱以海就想著,乾脆搓合一下這些女人跟自家的兵吧。
多樸素的小夥子,固然這喜當爹的接盤讓人感慨,但對於一個孤兒來講,王孀婦給他的倒是從未有過的家的暖和。
朱以海隻要情願為他的兵士們出彩禮,有些貧民家亂世裡儲存都艱钜,必定也是情願把女兒嫁給一個從戎吃糧的兵士的,再如何樣也比賣給青樓做妓女,或是賣到大戶人家為奴要強的多啊。
當天,朱以海讓孟氏姐妹先去跟那些女人們傳達,扣問她們的定見,成果出人料想,竟然絕大多數的女人,都情願嫁給朱以海的兵士,來由倒也簡樸,她們這群人,現在就如無根的浮萍一樣,對將來充滿蒼茫,軍中固然能臨時安設她們,可她們卻對現在的餬口很不適應。
這句抱團取暖讓大孟氏忍不住點頭,感覺監國說的真好。
一個是無家可歸的不幸女子,一個是出身貧苦的農家後輩,很多人普通環境下,能夠要打一輩子光棍,或者按江南的一些民風,攢點錢典個老婆來餬口幾年,幫手生一男二女的,將來也就有個後了。
“夫人建立的女營,打理的井井有條,也幫著軍中做了很多事情,不過我感覺這畢竟不是悠長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