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清楚[第1頁/共2頁]
十五歲,她及笄。而及笄之前,她就會昭雪了。
今兒也是好天,昨日把屋子都清算好了,冇甚麼事情,李沁用藥酒揉了患處以後,就過來找葛大嬸了。
李沁有一刹時的怔愣,但是下一刻,也認識到了不好,也學著葛大嬸的行動,甩脫了背上的葦杆,衝了出來。
“哦。”於斐黯然低下了頭。那聲“哦”就像是受了委曲的小狗收回的聲音普通,一下子就狠狠攥住了李沁的心臟。但是她清楚的明白,如果她真的是個十二歲的小孩子,那她能夠還感覺冇甚麼所謂的。但是她已經活過一世,已經成過親了,再讓她心無旁騖地和一個大小夥子睡在一起,那是必定不成能的。
“但是,我們不能在山裡呆一輩子,哪兒也不去不是?我們還要去你孃舅家,還要去闤闠。莫非,我永久都不出去,就一向在這鬥室子裡等著你嗎?並且,我也想三五不時地跟你一起出去看看啊!”
“不可!”於斐果斷地點頭,“葛大叔說了,媳婦就是要抱著睡覺的。我把你當媳婦,也要抱著你睡覺!”
“我現在是奴藉,是不能和你結婚的。但是如果等我不是奴藉了,又每天被你叫‘媳婦’,和你一起睡,又冇名冇分,彆人會如何看我?你忍心讓彆人都指著我罵嗎?”李沁循循善誘。
他們明天獵到的植物未幾,以是今兒葛大嬸也冇甚麼要忙的,傳聞李沁要和她一起去割葦子,就欣然同意了。
“但是我們還冇結婚!”李沁趕緊指出於斐的縫隙,“結婚以後才氣是媳婦,才氣一起睡覺。”固然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直接宣之於口,李沁還是有些不美意義。
葛大嬸教她,把葦子的葉子直接刷掉,隻儲存葦杆,如許他們一次能多背一些。以是固然每人隻要兩捆,但是也是很有分量的。
“我曉得。”李沁忙點頭,滿目感激地看著葛大嬸,“今兒勞煩嬸子跟我一起弄葦杆了。我一會兒把它們曬上,您也歸去歇歇吧。讓你跟我操心了。”
於斐到底冇有刨根問底,天已經晚了,明兒還要起早呢。
李沁笑了一下,“十五歲。”
“我――”
葛大嬸說的對,是需求隻看家狗的。獵戶最離不了的就是狗。一個獵戶,凡是都要養四五隻狗的。於斐本來有三隻,隻是前次買她的時候,冇拿回錢去,那隻獵狗就被胡家扣下了,還說有了她,便能夠少一條狗。
說是不遠,那是因為他們長年馳驅在山裡,以是這段間隔不感覺有甚麼。但是對於李沁而言就難的很了。特彆是她快到午間,兩人一人揹著兩大捆葦杆返來的時候,的確是挪一步都吃力。
趕走了野貓,李沁數了數,這肉足足少了十幾條。也就是說,除了這四五隻,她的家裡這一上午已經不曉得被多少隻野貓幫襯過了――
第二天早上於斐按部就班地反覆著頭一天的事情,直到拿著東西出了門,又走出去很遠了,才戀戀不捨地回了頭,見李沁公然在門口等他,立即又折返返來,乃至到了李沁麵前的時候,李沁還感遭到了他帶來的那一陣風。
這被做風乾肉的,都是植物身上的好肉。獵人們常常把大塊的肉用鹽醃上一兩宿,第二天掛起來,暴曬、風乾。比及出山的時候,一起拿出去賣。
十幾條肉,這還是能看到少了的。其他另有一些都被野貓啃了或者撓了的,也是需求措置的。李沁先拿刀把那些處所都措置好了,才把弄返來的葦杆都鋪在院外的草地上晾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