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福禍相依[第1頁/共2頁]
“傳聞是這幾個樂家的孩子偷了張獵戶家的野豬呢。”
“我也不曉得啊,隻是這頭野豬一頭撞在了巨石上,到現在還冇有動靜,能夠是死了吧。”
村長一聽固然丁氏冇有人證物證,不過說的話也不是冇有事理,正想開口,樂文卻搶先說道:“敢問丁大嬸,你家那隻野豬捉到的時候死的還是活的呢?”
“到底如何回事啊?”村長問道。
這一嗓子一喊,四周的村民都從家裡出來看熱烈了,斷斷續續的冇一會,老長幼少一大群,就把幾小我圍成了幾圈,指指導點,想看一場好戲。
“哎,你們看,這不是樂家的幾個孩子嗎?嗯?他們如何還拖著一隻死豬啊。”
“哎呦,我說文哥,你能不能彆打我的頭啊,本來腦筋就冇你聰明,再打就成傻子了。”龍超揉了揉被敲了一下的頭皮嘟囔道。
“村長,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丁氏瞪著兩眼,不客氣的說道:“你說乾甚麼,你們三個小毛賊竟敢偷我們家的野豬,是想吃官司嗎?”
樂文三人拖了一起,已是累的滿頭大汗,見到前麵攔路的丁氏,不明以是的問道:“大嬸,你攔我們乾甚麼?”
龍超邊跑邊喊道:“冇事,如果冇死透,俺再給它幾下。”
樂文喘著粗氣趕了上來,就在龍超頭上來個暴栗,嗬叱道:“你這個小屁孩如何這麼不聽話,說不讓你過來,你還來。”
龍超怒喝道:“這隻野豬,是我們從山上拉返來的,如何會是偷你家的呢。”
龍超還是覺得樂文跟他開打趣呢,隻是扭頭往右邊一看,剛想開口說些甚麼,又驀地把頭扭了歸去緩緩問道:“是死是活?”
“把這個野豬賣了,應當能賣一萬多文錢,明朝中葉一兩=1000文銅錢,1文=0。6元,一萬多文就即是RMB6000多塊,嗬嗬,本來還覺得要苦逼的上山采兩個月的蘑菇呢,現在題目全處理了。”
丁氏不依不饒道:“奴家一眼就看出來這隻野豬就是奴家那隻啊,村長您必然要為奴家做主啊。”
“哎,不對啊,這隻豬如何看起來這麼像俺家相公前兩天打到的那頭野豬啊。”
“哎哎哎,你們幾個小毛賊快給老孃站住。”一名三十多歲的長舌婦攔住正朝這邊走來樂文三人,這名長舌婦是張獵戶家的娘們,丁氏。
丁氏說道:“村長,這個村裡的獵戶隻要兩家,村西頭李獵戶和奴家的相公張獵戶,其彆人如何能打到野豬呢,就憑這三個小孩子,不是去給野豬當下酒菜嗎?”
懷琪固然也想上前去看看,但是一個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這類凶悍的野獸了,隻是想跟上,腿卻不聽號令。
樂文安閒不迫的辯白道:“既然說這頭野豬是她家的,她可有證據?”
“是啊,你看,這個龍超才5歲就敢打大人呢,把丁氏都踹在地上起不來了,看起來還挺嚴峻的。”
“不會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長。”
三人找了幾根藤條,拖起90多斤重的野豬,要不是有龍超來幫手,靠樂文和懷琪兩個小身板,還真拖不了多遠。
龍超一怒,起家就是一個飛踹,一腳就把丁氏踹倒在地。
丁氏斜仰著臉,嘴一瞥道:“我家的豬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冇得,明天老孃非要把你們告到保定府不成,讓你們這三個小毛賊捱上幾十大板子纔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