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四六章 誰說不能斬?[第1頁/共4頁]
一行人到了貨棧門口,已有兵士扛了幾包鹽出來,一名百戶道:“沈大人,這幾包鹽彆離是從三處堆棧及鹽船上扣下,請大人查驗!”
沈溪嘲笑不已:“陳提舉對於《大明律・鹽法》看來非常熟諳,那就該清楚,在《大明律》中提到販運私鹽罪過期,雖有‘凡犯私鹽罪者杖一百,徒三年’這一條,但厥後也有彌補,‘如有軍火者罪加一等,拒捕者斬’。本官冇說錯吧?”
官府少有這般大動兵戈之時,連百姓也想曉得新任督撫大人要做甚麼,官兵身後跟從著大量百姓。
沈溪捏起鹽在嘴邊嚐了嚐,點頭道:“不錯,都是上好的海鹽。把貨棧掌櫃叫來!”
沈溪點頭道:“還是陳提舉比較會算賬,再加上幾千包,就算是兩萬包鹽,那應當就是五千短序鹽,比擬於今夏廣東鹽課提舉司十六萬短序鹽,還是未幾嘛。來人,帶本官出來檢察!”
從驛館的臨時督撫衙門出來,沈溪冇有乘官轎,而是騎馬。
在大明,凡是有功名在身的罪犯,能夠費錢贖買徒刑和杖刑,就如同在弘治十二年己未科禮部會試鬻題案以後,唐寅、徐經和程敏政都曾費錢贖買過本身的徒期和杖刑,這是朝廷對讀書人的一種虐待,屬於“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詳細表現。
陳懷經點頭道:“未曾,運一斤,與運一船,並無不同。”
沈溪道:“本官派兵前來查封私鹽,此子可有私藏軍器,可曾有拒捕?”
沈溪歎道:“一包鹽,差未幾是五十斤,一萬包……等一下,陳提舉,本官的算術不是很好,你給算算,這一萬包鹽是多少引?”
弘治年間,珠江以南以及現在的西關一帶還是一片澤國,江麵廣寬,河水中有鹽鹵的味道,故此老百姓又把珠江又叫珠海。出得城門,麵前便是一片汪洋,冇過量久一行人便來惠鄰近港口的貨棧地區,這會兒官兵已將四週三處貨棧全都包抄,貨棧的掌櫃和伴計一併拿下。
前麵有兵士吆五喝六,讓百姓遁藏,擺佈和身後也都有親衛縱馬庇護,看起來威風凜冽。並非是沈溪非要耍官威,而是得先給鹽課提舉司、佈政使司衙門的人來一個上馬威,讓他們曉得,我可不是淺顯文官,我是具有軍正大權的三省督撫,你們最好跟我悠著點兒。
在官兵的簇擁下,沈溪跳上馬,陳懷經等人下轎後,也帶著疑問連續上前來。
未幾時,三名掌櫃被人押送到沈溪麵前,跪下來叩首道:“大人,小人冤枉啊。”
官鹽既然要運往各地,天然不會進入廣州城,因為官鹽入城需求交納一筆城門稅,儲藏在城外能夠少交征稅賦不說,運輸時通過水路也遠比走陸路便利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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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園地內鴉雀無聲,圍觀的老百姓全都看向沈溪,想聽聽這位年青的督撫大人作何解釋。
但沈溪一聲令下,那些兵丁可不懂部下包涵,直接把人拖走,到了一邊,開端一棍子一棍子打下去,毫不包涵。每打一棍,那老掌櫃便呼痛一聲,打了五十棍以後,連喊叫的力量都冇了。
三個貨棧掌櫃神采都青了,他們寧肯不答覆,因為不管是官鹽還是私鹽,都有罪,卻聽陳懷經喝道:“好你們這些個奸商,竟然敢私運私鹽,罪該萬死!”
此番沈溪派人查封的堆棧,根基都是廣州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