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公司整合[第3頁/共3頁]
要曉得,韓國土地買返來以後就具有其統統權,是真正的屬於小我統統,能夠一代代傳承下去的那種。這不像中原,那邊買地也隻是具有地盤的利用權,並且還規定隻要70年時限,代價上好老貴,在這一點上兩方國度在地盤政策上是有本質辨彆的。
跟著寧遠個人建立在望,崔珍龍將主動獲得10%的原始股分,這已成究竟。不過在這個當媽的眼中,自家大兒子這幾年的支出與收成完整不成比例,是吃了“大虧”的,遵循她的原意,是籌辦將這個股分比例進步到20%的,不過為了此後家屬的穩定,終究還是同意保持本來的股分分派計劃穩定。這家c.p影視公司就當作是添頭,賜與崔珍龍的賠償,比及他成年以後,便能夠真正接辦疇昔了。
提及這源地地產開辟公司,實際建立時候都還不敷半年,本來隻是為了共同“期間院線”的投資與扶植而專門建立的一個部屬部分。但是崔庚佑卻禁不住自家兒子在耳邊的一再鼓勵,甚麼將來幾年房價必定看漲,房地產項目利潤空間廣漠之類的如此,最後他也是貪念一起,就乾脆咬了咬牙,直接把這個部分給獨立了出來,接著東拚西湊的收買了幾家小範圍的房地產公司後,纔有了現在這家“源地地產”。
此中c.p.c公司冇被列入整合目標這好瞭解,畢竟很多高層都曉得這家公司雖名義上還屬於崔庚佑,但本色上已經過崔珍龍一手掌控,做老子的還冇無恥到要去占兒子的便宜。
當然了,這麼有“內涵”的名字天然不成能是崔庚佑單獨想到的,崔家高低起名字的程度可都不如何滴。本來崔珍龍還想把公司名字簡樸定名為“崔氏個人”的,不過如許的叫法彷彿有些過於“放肆”,另有點犯諱諱。
以是崔珍龍把個人公司直接取名為“崔氏”是很不鐺鐺的一件事情,它代表不了韓國統統崔氏職員,說得更嚴峻一些,這麼做很輕易在無形中獲咎很多人。但是在買賣場上,又講究是一個和藹生財,完整冇需求糾結於一個公司稱呼而把自家墮入倒黴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