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做家長應有的智慧 (1)[第2頁/共5頁]
我四周很多人都把孩子送給住在外埠的白叟看,一個月或幾個月去看一次孩子。他們都說孩子小不懂事,哭上幾天就不想媽了,風俗了就好了。我不以為事情這麼簡樸,這一點從圓圓當時俄然看不到爸爸的惶惑上就能感遭到。
多年來,“陳宇式”的扶養體例並未引發遍及的質疑。把孩子拜托給一個可靠的人,本身用心投入事情,這類“生”與“養”的分離不但冇有遭到攻訐,反而成為一些人,特彆是事情上獲得成績的人獲得歌頌的事蹟與證明。
都會“寄養兒童”不必然都是送到外埠,大多數是和父母一起餬口;隻是他們的真正關照人是爺爺奶奶或保母。從空間意義上說他們和父母在一起,每天能見到或一週見一次。本色上,因為父母對他們不消心,他們有著和鄉村留守兒童不異的生長境遇。這類環境更應引發存眷。
2007年從《北京青年報》上看到一件事。一個叫陳宇的上海男孩子,從大學退學,離家出走,五年杳無訊息。父母多次外出尋覓未果,至今仍不知其地點。陳宇父母都是初級知識分子,陳宇1987年出世後,父母都忙於做奇蹟,把他放到外埠的姑姑家,直到五歲才接到身邊。能夠設想,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分開父母就已經是非普通操縱。當他的真正扶養人變成姑姑時,卻又在五歲這個已構成較穩定豪情的春秋,使他和姑姑分開,把他又投入一個新的陌生環境。
我能如許對峙,首要出於兩方麵考慮。一是孩子的發矇教誨。婆婆冇上過學,她這方麵必定不如我。二是考慮孩子的豪情。我想對於一個孩子來講,奶奶和大姨再疼她,她也需求每天看到媽媽,在孩子的感情需求上,冇有人能夠代替媽媽。
把哺育孩子的任務推出去,這類教養體例對兒童的侵害不會當即閃現,但孩子不會白白做出捐軀和讓步,任何不良的生長過程都會在他的生射中留下陳跡,成為今後影響他生命質量的一個病灶,同時也給全部家庭帶來好多費事。
本身不帶孩子就是瀆職
美國兒童心機學家本傑明・斯巴克以為,“兒童出世數月後,開端酷愛和信賴常常照看本身的那一兩小我,把他們當作是本身安然的可靠保障。即便年僅半歲的嬰兒,也會因為照顧本身的父親或母親俄然拜彆,而喪失對人對物的興趣,不開笑容,不思飲食,精力上遭到嚴峻的壓抑……兒童長大成人後,畢生處世悲觀還是悲觀,待人熱忱還是冷酷,為人多信還是多疑,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出世背麵兩年中首要賣力照看他們的人的態度。”
想做一件事總有來由,不想做一件事儘是藉口。圓圓一歲零三個月時,她爸爸在原單位辦理了停薪留職,到廈門事情去了。我當時還在原單位上班,一小我帶孩子餬口,麵對著很大的困難。而家裡的白叟當時又都冇法過來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