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荷香錦繡 - 第四十三章 求和

第四十三章 求和[第1頁/共2頁]

現在,看著麵前的沈荷,吳長誌彷彿健忘了曾經是多麼討厭這個女子,隻感覺她比前次看起來更加楚楚動聽,忽生出我見猶憐之感。

自從曉得杏花做出那樣的事情以後,吳長誌就感覺這個女人不但心毒並且蠢不成及,二人都已將近結婚了,何必節外生枝?

吳長誌:“不必管她。這個女人對你做出如許的事情,實在是暴虐,我前幾日已經與她退親了。”

不過,他卻健忘了當初是誰對沈荷棄之如履,又是誰巴不得立即和離。

縣衙內,沈荷聽著陸禦的審理成果,固然大抵猜到了是杏花,但心中未免有些苦楚之感。

黃記安見沈荷有些意興闌珊,曉得她心中必不舒暢,便發起道:“不讓我們去鳳娘那邊聽曲如何?早就想先容你們熟諳,恰好本日無事,現在就去吧”

現在,這一幕被吳長誌看在眼裡,他恨恨得想道:怪不得方纔回絕得那麼乾脆,本來是另結新歡了。

沈荷聽了感覺有理,陸禦讓沈荷指認了宋氏兄弟二人,又讓衙役將一些需求沈荷簽書畫押的文書找出來,又將對其彆人犯的訊斷成果讓沈荷一一過目。

陸禦聽後道:“阿誰名喚阿牛的獵戶,行動如同未成年幼兒,倒是能夠輕判。但他的娘,不但將你囚於山上,還將你打傷,是不管如何都要重判,不然不敷以服眾”。

見沈荷並未答話,吳長誌又說:“荷花,現在我想清楚了,疇前的事情我們一筆取消好不好?”

此時,卻冇看到衙門內的一個身影在門後一閃而過。

現在,沈荷有點驚奇得看著吳長誌:“不得已的苦處?”

吳長誌覺得沈荷不信賴他的話,趕快說道:“是啊,我當時候與你和離,都是受杏**迫,不得已而為之啊”

走到縣衙外的時候,遠遠看到黃記安還在惠安道上等著她。沈荷心中一暖,如許的男人在本身身邊,真的是上天對本身的眷顧,但願這小我能永久陪在本身身邊。

沈荷:“那杏花呢?”

沈荷聽後公然歡暢非常,道:“太好了,早就想見地一下這位奇女子”

說完沈荷本想抬步分開,還是忍不住又說道:“杏花非論做出何事,對你終是有情,你還是考慮清楚再做決定為好。”

沈荷歎了口氣,將杏花夥同宋氏兄弟的事情都說了,黃記安聽後深感驚奇,冇想到一個村落女子能有這麼暴虐的心腸,不過,善惡終有報,現在,這些人都會遭到應得的獎懲。

沈荷道:“固然二人有罪,但在山上的這段時候,二人對我並無傷害,以是不知可否將罪惡減輕?”

不過伸手不打笑容人,沈荷也客氣得答道:“已經無大礙,多謝吳捕快操心”。

沈荷看到要判杏花入獄五年,本想為她討情,可想到本身在她眼中已是肉中釘刺,就是本身再做甚麼她也不會承情了,再說也該給她些經驗,便並未多說。

沈荷大抵有些明白吳長誌的意義了,她悄悄一笑,道:“好啊,我從未對疇前耿耿於懷,此後更不會。吳捕快也不必放在心上”

看到沈荷出來,黃記安迎上前問道:“荷花,景象如何?”

陸禦不解:“為何?”

吳長誌覺得沈荷冇明白他的意義,又解釋道:“荷花,我的意義是我們像疇前在槐樹村一樣,你還是做我的婆娘,你感覺好不好?”

沈荷不由感覺有些好笑,她冇想到吳長誌能說出如許的話,曾經覺得他也是個有骨氣的男人,現在看來,不過是以貌取人、隨風而倒的附勢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