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推論[第2頁/共3頁]
我抿了抿嘴,順手就將那裝著菸蒂的證物袋拿了過來,這根是外菸,菸蒂處另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圓點,像這類煙我抽過,是方源阿誰時候從島國帶返來的,海川市很少有的賣,但如果想要找,這的確就是海裡撈針啊,畢竟買菸又不消身份證。
韓潁說這是在死者的床腳處發明的,房間內的地毯也被燒了個洞,洞不大,不過我也倒是佩服韓潁這小妮子的,當天宇說這個物證占空中積太大,等人來抬著走的時候,人韓潁直接就拿了一把剪刀,在阿誰被燒燬的煙洞四周剪了一圈,在將其取下,以後也就是因為這個啟事,郭麒麟冇少被總局局長罵。
不過我轉念一想,固然不能從采辦地點來查詢身份,那麼就從這菸蒂上麵的唾沫來檢測DNA啊,我記得方至誠的辦公室是冇有菸灰缸的,而他公司也是製止抽菸的,以是我感覺這菸蒂是方至誠的概率並不是很大,而她老婆正處於哺乳期,白叟和那方纔出世的孩子就更加不消說了,既然這菸蒂不屬於這戶人家內裡的任何一小我的,那麼就隻能屬於凶手的了。
方至誠是被人用約莫三十厘米的刀子捅穿肺部直接滅亡的,楊鶴軒說,在傷口處有幾層堆疊,思疑死者吃到的不止是一刀,但這些刀口不細心看底子看不出來。
實在讓我在心底肯定這不是一樁入室擄掠案的啟事最首要的是因為那小孩身上的傷,全部內臟都將近被人踩碎了,小偷如何能夠對一個不敷滿月的小孩那麼殘暴,就算要滅口,也應當會挑選更加簡練一點點的體例吧。
我俄然昂首,快速的在黑板上寫了孩子二字,然後打了一個箭頭,又寫上了凶手。
我伏案想了好久,腦中全都是這幾個字,對,子宮,楊鶴軒說過,常晶在滅亡之前是懷了孕的,如果說,凶手想要取出常晶的子宮,為的就是不想讓警方發明常晶有身,為掩人耳目,他乾脆就挖空了常晶的肚子。
我方纔看他查抄小孩屍身的時候,那真得是驚心動魄,小孩的身材上儘是傷痕,不翻開繈褓我還看不到,楊鶴軒猜想小孩是在滅亡之前才被凶手毆打的,但詳細是如何樣,還要做了屍檢陳述再看。
我側身看著窗外,目送著方至誠百口的屍身被抬上了法病院的麪包車,而後搖了點頭,輕聲呢喃道:“說到底,不過就是大人的事情,跟孩子有甚麼乾係,他才方纔出世,為甚麼,他要連一個方纔出世的嬰兒都不放過。”
肚子……肚子……子……子宮……
如果是小偷的話,冇人情願在盜竊的罪過上再加一條殺人罪,真要殺人,也應當是被戶主發明瞭以後,一不做二不休的,如許才說得通。
“這就是人道,當弊端鍛造在上一代身上的時候,肝火就會牽涉下一代,我恨你,恨不得殺死你,你的家人,統統和你有關的人我都恨,不但你一小我要死,大人,小孩,白叟,全數要陪葬,這就是扭曲性品德失態症,以往的滅門慘案,都介於打動型殺人,但此次分歧。”郭麒麟緩緩地走到了我的身邊,昂首跟我一同看向了正在緩緩拜彆的車輛,輕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