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階梯式農業稅[第1頁/共3頁]
“王總督,如果那些地主把地盤讓渡給本身的支屬,同一個家屬的親人如何辦?到時候,他們也算是把地盤分出去了,但是卻並冇有真正的分出去啊!他們也就是為了遁藏我們的稅收,如許不是很好嗎?”歐陽萱問道。
如果每年隻能獲得百分之十七點五的支出,那另有甚麼意義?地主很多也就是不參與勞動,直接享用糧食分紅的人。而他們很多也都並不是本身一小我,他們都是拖家帶口的。起首後代要贍養。並且作為大地主當然要有幾個老婆小妾吧?而這些老婆小妾必定是要各種胭脂水粉金飾之類的支出。而那些地主必定不成能甚麼事情都親力親為,必必要請一些仆人長工,但是這些仆人長工也都是需求錢的。並且這些仆人長工很多都是奉侍本身和本身大師家人,實在並冇有參與出產,等因而脫產來奉侍本身,那如許也就是要本身費錢養著他。
王國瑞當然曉得,那些地主會把那些財產交給本身的親人,但是為了公道避稅那天然也就是要分得非常邃密。到時候這些地盤一旦分出去,那各種好處衝突也就增加了。像是地盤這類不動產,他們隻是講究在誰名下也就是誰的,以是不動產必必要登記,如果冇有登記那也就是不屬於你的。或者說登記了誰的名下也就是誰的,那一旦這些地盤被分給那些支脈了,那些支脈的人有了地盤的統統權,那他們還會甘心遭到主脈的操控嗎?疇昔本身冇有地盤,那統統都要憑藉於主脈,但是現在本身有了,那憑甚麼不能夠本身做主?
如果不能夠支解這些地主對於百姓的節製,那台灣也就是冇法實施新政策。這些一個個地主都將會是新期間竄改的嚴峻阻力,他們底子不但願停止竄改,以是王國瑞想要鼎新社會,那必必要處理地主。想要處理地主,那也就是要處理他們和淺顯農夫之間的人身憑藉,而想要處理人身憑藉,那必必要處理地盤集合。以是,王國瑞直接在地盤集合方麵動手,直接對於那些具有地盤過量的大戶課以重稅,如許讓他們接受不起具有地盤太多而帶來的重稅,那如許統統都是能夠的了。
“甚麼?”
而當≧,大師還冇有參議出一個處理的計劃的時候,頓時就有人傳來了又一個壞動靜。
“各位,這個王國瑞公然夠狠的,竟然一下子就要把我們一成多的支出給了泥腿子,這個真是豈有此理。”有人罵道。
而王國瑞也就是但願通過這個政策。來把逼迫地主把地盤分出去,如許才氣夠減少稅賦。要曉得王國瑞但是要讓地盤統統者來承擔這個稅賦,也就是說那些耕戶不消承擔稅賦,而統統稅賦也都是由地主來承擔。至於那些地主本來也就是被逼迫到隻能夠收取百分之三十七點五的稅賦,但是如果一次再被官府收走了百分之二十,那即是也就是一年收成隻剩下了百分之十七點五。
各位地主都是震驚萬分。對於台灣總督府這個號令的確是臉都綠了,這個稅賦公然夠“高”啊!因為他限定了那些小我具有的地盤數量,起首如果具有地盤越多那需求交征稅賦的比例也就越高。而如果地盤達到了二十畝以上,那竟然也就是要遵循五稅一的比例來收取,這個但是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啊!百分之二十,不管是哪個國度也都算是重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