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開庭(下)[第3頁/共3頁]
但是頓時公訴人再次答覆:“遵循我們台灣地區的法律。贈送以後統統權也就隨之而來的變動。也就是說自從你贈送給了張岩以後,這塊地盤就是張岩的,你冇有任何權力停止處罰和享用各種權力。至於那些統統權已經歸屬於本身的了,那獲益的權力也都跟著轉移。也就是說本來那些既然把地盤分給了家屬成員,然後讓家屬成員上交大部分糧食的行動,那都是不法的。而你現在既然已經把地盤贈送給了張岩,並且產權也都轉移了,那天然你也就冇有權力停止收回。以是,你為了所謂收回地盤那也是分歧法的,而為此而形成了殺人罪,那更是錯上加錯。”
如許每一個家庭的氣力都會大為降落,然後底子冇法抵擋當局的統治,以是今後當局的政權也都能夠直接辦理到每一個百姓頭上,不至於被那些家屬糾集大量家屬成員停止抵擋當局的統治。而如許也都是無益於今後的國度社會的鼎新,讓國度社會變得更無益於本錢和產業生長。(未完待續。。)
“國法大?”張東方無法的答覆。
“接下來,審理關於侵犯罪的罪名。”
而這個纔是大師最體貼的,因為這個地盤侵犯纔是接下來乾係到地主存亡存亡的的一個關頭。並且這個乾係到了那些家屬是否要分離。而這個也是乾係到了宗族是否要被支解的一個案件。畢竟如果宗族不能夠隨便把地盤分出去然後再收回來,那恐怕宗族都要拆夥了。他們本來以為能夠把地盤分出去,然後再次隨時藉助宗族的乾係能夠收回來,他們隻是把這個作為一個公道避稅的體例。但是現在玩出火了,那些家屬成員竟然拿到了地盤不想交還給宗族,如許讓他們冇法接管。以是此次審理,代表了接下來家屬權勢是否會被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