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1)[第1頁/共3頁]
雨村聽了,大怒道:“豈有如許放屁的事!打死性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來的?”因發簽差公人立即將凶犯族中人拿來拷問,令他們實供藏在那邊;一麵再動海捕文書。正要發簽時,隻見案邊立的一個門子使眼色兒,――不令他發簽之意。雨村心中甚是疑怪,隻得停了手。及時退堂,至密室,便從皆退去,隻留門子一人奉侍。這門子忙上來存候,笑問:“老爺一貫加官進祿,八九年來就忘了我了?”雨村道:“卻非常麵善得緊,隻是一時想不起來。”那門子笑道:“老爺真是朱紫多忘事,把出身之地竟忘了,不記當年葫蘆廟裡之事了?”雨村聽了,如雷震一驚,方想起舊事。本來這門子本是葫蘆廟內一個小沙彌,因被火以後,無處安身,欲投彆廟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冷情狀,因想這件買賣倒還輕省熱烈,遂趁年紀蓄了發,充了門子。雨村那邊料得是他,便忙聯袂笑道:“本來是故交。”又讓了好坐談,這門子不敢坐。雨村笑道:“貧賤之交不成忘。你我故交也;二則此係私室,既欲長談,豈有不坐之理?”這門子傳聞,方告了座,斜簽著坐了。
雨村因問方纔何故有不令發簽。這門子道:“老爺既榮任到這一省,莫非就冇抄一張本省‘護官符’來不成?”雨村忙問:“何為‘護官符’?我竟不知。”門子道:“這還了得!連這個不知,怎能作得長遠!現在凡作處所官者,皆有一個私單,上麵寫的是本省最有權有勢、極富極貴的大鄉紳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冒犯瞭如許的人家,不但官爵,隻怕連性命還保不成呢!以是外號叫作‘護官符’。方纔所說的這薛家,老爺如何惹得他!他這件官司並無難斷之處,皆因都礙著情分臉麵,以是如此。”一麵說,一麵從順袋中取出一張謄寫的‘護官符’來,遞與雨村,看時,上麵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諺俗口碑。其口碑排寫得明白,上麵所皆注著鼻祖官爵並房次。石頭亦曾還是謄寫了一張,今據石上所抄雲:
題曰:
本來這李氏即賈珠之妻,珠雖夭亡,倖存一子,取名賈蘭,今方五歲,已退學攻書。這李氏亦係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為國子監祭酒,族中男女無有不誦詩讀書者。至李守中擔當以來,便說“女子無才便有德”,故生李氏時,便不非常令其讀書,隻不過將些《女四書》、《列女傳》、《賢媛集》等三四種書,使他認得幾個字,記得前朝這幾個賢女便罷了;卻隻以紡績井臼為要,因取名為李紈,字宮裁。是以,這李紈雖芳華喪偶,居家處膏粱斑斕當中,竟如槁木死灰普通,一概無見無聞,惟知侍親養子,外則陪侍小姑等針黹朗讀罷了。今黛玉雖客寄於斯,日有這般姐妹相伴,除老父外,餘者也都無庸慮及了。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寧國、榮國二公以後,共二十房分,除寧、榮親派八房在都外,現客籍住者十二房。)
捐身報國恩,未報身猶在。眼底物多情,君恩或可待。
東海貧乏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都太尉統製縣伯王公以後,共十二房,都中二房,餘在籍。)
現在且說賈雨村,因補授了應天府,一上馬,就有一件性命官司詳至案下,乃是兩家爭買一婢,各不相讓,乃至毆死性命。彼時,雨村即問被告。那被告道:“被毆死者,乃小人之仆人。因那日買了一個丫頭,不想是柺子拐來賣的。這柺子先已得了我家銀子,我家小爺原說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門。這柺子便又悄悄的賣與了薛家,被我們曉得了,去找那賣主,篡奪丫頭。無法薛家原係金陵一霸,倚財仗勢,眾豪奴將我仆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脫,無影無蹤,隻剩了幾個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狀,竟無人作主。望大老爺拘拿凶犯,剪惡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恩不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