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結案[第1頁/共2頁]
後堂裡,餘大人帶著餘伯南伸謝。那官員拒不收禮,反而正色道:“收你錢像你我都使了壞,這案子明顯白白,我不怕她彆的把我也告出來!”
方阿姨再次淚落,放聲大哭:“他要娶為正室我方甘心!”
方阿姨:“在。”
“要想在功名上對勁,名聲當為第一。”這是官員最後的一句。
餘伯南當場冇氣暈疇昔。
人有壞脾氣,身邊的人總能找出幾個來作證,方阿姨一個也找不出來。倒是餘家能找出一堆證明餘伯南為人明淨。
“你女兒明淨可在?”
餘伯南在這個時候,總算體味到好學的好處。欠好學的人,不能出類拔萃,天然稱不上才子。他發誓歸去儘力攻書,再也不中奸人狡計。
“不!”方阿姨淒厲高叫。
餘伯南隨父親走出衙門,見到雪滿六合,好似隔世為人。
幾天前,他還是意氣風發的餘才子,隻因一件小事,差點兒成了公堂上罪人。而由這件事,更顯出來安老太太老當益健,見地不差。
官員都驚奇了:“聘則為妻出為妾,哦,與你這不懂事理不認字的人也說不明白。”他當堂拂袖:“你若不承諾,隨你去那裡告!我這裡,就此結案!”
方阿姨敗下陣來,那小城處所不大,當代人交通不便,來往的滿是本城的親戚知己鄰居,誰家有個風吹草動家家都曉得,她跑來亂告餘伯南,那全城的人估計全不信。更不消說餘伯南的教員,餘伯南的同窗。
餘大人淡淡:“不要急,這件事已算疇昔了。不過呀,真是很多謝老太太。”他還想說彆的一句,老太太很有南安侯的風采,但背後批評上年紀的婦人不好,餘大人這句話隻在內心。
“不!”
“父親,歸去就存候家祖母作主,把方氏抬入府中,另設屋子,讓她居住養性。”餘伯南之前是怕方明珠膠葛本身,而現在倒是怕方明珠一頭撞死,本身反而不能挽回此事,落個逼死人的名聲。
官員持續責備:“念你守寡經年唯此一女,為你女兒畢生有靠,餘家願娶,你該當感激於心。本官做此月老,兩家都無傷損,莫非不是功德?”
當堂隻問三件事。
可見女豪傑不是餬口派能夠當的,不過胡想胡想倒是無妨。
千不對萬不對,老天爺也得對個說法吧?
樸重的官員,人家更鄙夷這類行動。
餘伯南都哭了:“我真的,一手指頭冇碰過她女兒,常日裡見到以禮相避……”
第二天安老太太進家,方阿姨天然同車返來。安府的人紛繁來探聽動靜,傳聞餘家情願納方明珠,令嬡又不舒暢起來。氣道:“餘伯南必定會當官,表妹是那裡修來的福分,能夠當官妾!就她那模樣操行,這還不是沾我家的光!”
審判的官員有樸重之名,方阿姨在本省一住十幾年,對他的名聲也傳聞過。比如孀婦熬兒長大,兒子不孝,孀婦打贏官司;窮和富爭地步,貧民贏了等等……方阿姨血書送到他門上,也是早早想過的。
方阿姨氣急攻心,嘮嘮叨叨幾次訴說本身冤枉,大人不公,餘家不好……。那官員變了臉,斥責道:“咄!方邵氏聽著。你女兒半夜出房到去處無人之處,一不是擄去,二不是搶去,是本身所為,這就不是合法女子。餘家前去安家拜客,通家來往並冇有非常!就算是餘伯南行動不當,你女兒可呼可叫,如何直到家人發明,還當眾承認他們有染!此等無廉無恥的女子,本官該當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