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4章 骸骨相爭[第1頁/共2頁]
江夫人長袖一揮,眼神充滿了火苗星子,看著紀雲舒。
艾瑪,縣太爺,你真長臉。
“……”
“如果本王不答應呢?”
“江夫人,事關性命,得查實了,才氣把骸骨交給你。”
無法,拂了拂袖袖,紀雲舒上前。
殺人滅口不成?
大臨律法,還真的冇有這兩條規定!
“的確笑話。”江夫人冷哼一聲,將他的弟弟拉到身後,這才高低打量了紀雲舒一番,道:“小公子,如果你說的是真的,那為何他偷偷奉告你凶手是誰,卻不來衙門報案呢?公子可不要隨便冤枉了人,空口無憑,就說誰是凶手,這不是風趣之談嗎?”
細細的柳眉雖不見任何顛簸,可那股氣勢卻直逼民氣。
聽到要將骸骨帶歸去,縣太爺當然不準。
“本官現在不答應,這是一樁命案,到了衙門,就要查得水落石出,不管是誰,都不能罔顧法紀,樁樁件件,都要遵循大臨律法一一來辦,江夫人,你也不能例外。”
若不是她自報姓名,紀雲舒還覺得,她也是紀家一員呢!
紀雲舒微微點頭,方纔的氣勢呢?這會就蔫了?
不過如許的女人,向來都是不好對於的。
強詞奪理!
呃!
第064章 骸骨相爭
縣太爺道:“可那骸骨上,的確有刀傷的陳跡。”
“江夫人,那具骸骨,你目前還不能帶回。”
她點了下頭:“有是有,但撞擊力度很小,絕對不會是致命傷,頂多算是磕過。”
縣太爺被堵得語塞,竟不知如何答覆了!
江夫人眼神似利劍普通,刺向縣太爺:“劉大人,你跟我談律法?好,那我就跟你好好談一談。”小移兩步,抬著下頜:“大臨律法哪條哪例規定,不準家眷帶親人的骸骨下葬了?又哪條哪例規定,衙門能夠截留一具白骨的?那具白骨乃是我的夫君,莫非帶本身夫君的骸骨去下葬,也需求征得衙門的同意不成?”
而在冇有任何新證據的前提下,現在,都有力辯駁。
何況,七叔已經死了!
“想必你口中說的那位白叟家,應當是七叔吧?恰好不巧,就在明天早上,七叔病發,已經歸天了。”
江夫人這才重視到她,眉清目秀,看似清風緩緩,可那雙墨水般的眸子,清楚端著一股冷凜的氣質。
紀雲舒將她的話接去:“江夫人,命案就是命案,既然產生了命案,該當交由衙門辦理,江老爺的骸骨上,有二十幾處被尖刀所刺的陳跡,在他的腳踝骨上,也有淤傷,證明他死前與人爭鬥過,各種跡象都足以表白,江老爺是被人殺死的。”
“甚麼性命不性命,我隻曉得,那是我夫君的骸骨,我要將其立即下葬。”江夫人的語氣側重,眼神戾氣實足。
“我如何會殺了我姐夫?”說話的,恰是江夫人身邊的阿誰男人,麵色焦心,上前辯駁,指著紀雲舒,持續道:“你彆血口噴人,我冇有做過,我姐夫失落那天,我底子就不在家。”
“你如許清楚就是包庇。”
“劉大人有多不知,我夫君生前本就得了失心瘋,常常會拿匕首刺傷本身,那些傷,定是多年積累留下的,絕對不會是甚麼人將其殘害而死。”
恰好此等打扮的人,腦門上彷彿都鑿了一個“傲”字,端著身姿,神態冷酷,說話間,也老是帶著號令的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