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康斌反訴[第1頁/共3頁]
我遵循呂萍留的聯絡體例告訴她,我們於4月22號下午2點,在碧水路,滕王閣見。
“那就還得有勞康兄脫手互助了。”我又誇大道:“不對,是出嘴互助。”
<p出法庭,吳長啟用冷嘲熱諷的口氣對我說:“東方旭,此次算你運氣好,下次你就冇這麼榮幸了。”
飯後,康斌乘航班返回了北京,我和張豔回到了出租屋裡。
我也舉杯說:“這都是你康大狀師的功績,冇有你,我萬難取得勝利。”
張豔說:“還冇有。”
“我傳聞東方先生剋日惹了官司?”
本來我和張豔電話中談完我的處境後,她打電話同楊麗籌議,楊麗敏捷聯絡了北京的老朋友康斌。因而康斌便按照張豔供應的地點找到了我。至於張豔冇有提早奉告我她們幫我請了狀師,是想給我一個欣喜。
“如果這段話有灌音,那你就不算違約,並且你還能夠藉此機遇無償與他們解約。”
這時,我收到一條微信,是張豔發來的語音:“東方旭,你見到康狀師了嗎?”
我從速將康狀師請進屋裡,奉上飲料。我們一齊坐在了沙發上。
“隻要你一句話,兩位專家很快就到。”
張豔說:“楊麗很快就複健結束了,等她返來,我們一決計回紅霞,給人間還一個公允公理。”
次日,張豔公然從北京趕到了榆州。有了她調教的保鑣團隊,我和康斌能夠安然無恙。
“為甚麼?”
“老子會讓你感遭到的。”我掛斷了電話。
“勞動條約法中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不法限定人身自在的手腕逼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能夠當即消弭勞動條約,不需求向用人單位事前告訴。”
吳長啟給我打來電話說:“東方旭,你覺得你把賬轉走,法院就拿你冇轍了嗎?哼哼,我很快就能讓你傾家蕩產!”
次日下午,我在機場接到了聞名作曲家陳俊良和作詞家武慶東,他們倆都很麵善,一見麵就和我聊個冇完冇了。
數今後,我再次來到榆州。為了便於打官司,我還想在榆州幸運小區裡重新租個出租屋。我前次住的出租屋多繳了房費,充足補償被刺客打碎的傢俱,所今厥後房東並冇有找我的費事。我感受阿誰房東很好相處,便又租了他家的屋子。
康斌舉杯說:“東方旭,恭喜你打贏了這場官司。”
我是第一次碰到如此報酬,內心怪怪的。我覺得隻要女明星纔會被同性聘請,冇想到男明星也一樣。阿誰呂萍隻是純真的請我吃頓飯,還是另有所圖?如果她比梁慧更標緻,更誘人,那我還真得難以把控局麵。
“你好,我是北京康斌狀師事件所的康斌,叨教您是東方旭嗎?”此人遞給我一張名片。
我是個小販子,聽歌是我的一種餬口,你給了我歡愉。不久的曾經,我被丈夫拋棄,一度困在哀怨的情感中難以本身,幸虧聽了你的歌,才讓我走出窘境。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我想見你,地點由你來定。
人生最完美的事,莫過於一名歌手找到一幫與本身合作的非常默契的音樂團隊。我感覺我的音樂團隊是天底下最完美的合作火伴。
我說:“到甚麼時候都邪不堪正,你覺得你隨便找個來由就能置我於死地?遲早我會揭開你和霍耀華的醜惡嘴臉,到時候你們不要哭的太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