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白金長約[第1頁/共2頁]
又是想買歌曲版權的?這傢夥如何曉得我的手機號碼?因為酷歌的註冊賬號是手機號碼,以是酷歌主編打電話過來邱陽並不覺對勁外,可這神馬星娛公司竟然找到了他的手機號碼,這就讓他想不明白了。
“那全版權的話你們情願出多少錢?”邱陽的內心實在是很衝動的,但是他卻涓滴冇有透暴露衝動的語氣。
掛了電話後,微信公然多了一個要求增加老友的動靜,上麵備註著:我是潘舒琴。
“我是酷歌公司的主編,叨教你那三首原創歌曲的音樂版權還在你手上嗎?”
這個天下還冇有呈現音樂IP情勢,音樂IP期間在邱陽之前餬口的天下裡也是方纔起步罷了,簡樸來講音樂IP就是完美地開釋一首歌的能量,把一首歌打形成一個品牌,或者全方麵地受權到影視劇,動漫,小說等等範疇。
潘舒琴同意得很乾脆,是以邱陽對這女主編非常獵奇,感受她在酷歌公司裡有著舉足輕重的職位。
遵循酷歌的免費來算,如果《那些年》的下載用度是五分錢,一千萬次的淺顯下載就是五十萬元。是以酷歌公司出六十萬元算是很人道化了,畢竟二線歌星也不敢包管能有一千萬的下載量啊!
收到電子版合約,邱陽當真看了一遍,合約內容冇甚麼題目,因而他頓時就承諾了簽約,同時他也提出要求,凡是他今後的歌曲,下載的用度都是5分錢。
“您好,這裡是星娛公司,叨教《那些年》的音樂版權還在您手上嗎?”
“如果你跟我們酷歌平台簽了白金長約,那麼在條約的十年刻日內,你統統的音樂作品都隻能在酷歌平台上架,並且十年刻日內你創作的音樂作品不得少於三十首,另有一點就是如果你給其彆人寫歌或編曲,即便不是你演唱的,那也不能在其他平台上架,隻能在我們這裡上架。”
“阿誰,音樂版權我臨時不想賣,不過我的原創歌曲能夠受權給你們,不知你們上架後的比例分紅是如何算的?”
“您好,叨教是邱陽先生嗎?”手機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
“是的!”邱陽回了一句,這是一個冇有備註姓名的陌生號碼,聽對方的語氣邱陽必定這是一個素不瞭解的陌生人,他現在最怕的就是這個天下的本身到底做過哪些他完整不曉得的事情。如果哪天一個女的打電話過來講她有了……光是想想就夠嚇人的。
不過邱陽看重的確不是能賣多少錢,他看重的實在是音樂IP的生長。
“您好,叨教是邱陽先生嗎?”
邱陽直接問了一句:“全版權你們籌算出多少錢采辦?”
“白金長約有哪些限定要求?”邱陽問道。
還冇等對方說完,邱陽一臉鄙夷地掛了電話,人家酷歌公司開口就是六十萬元,你丫的二十萬元也美意義開口!
哪兒風涼滾哪兒去!邱陽判定地把這個號碼拉進了黑名單……
“是的!”
不過邱陽感覺用音樂去壓榨更多的款項,那是對音樂的欺侮,他不但願看到那些歌手歌星們欺侮了音樂,一味地把音樂當作贏利的道具。以是他想奉告大師,音樂是無價的,被款項綁架的音樂是冇有靈魂的!
那就是說這三首歌能夠賣到120萬元?邱陽被這個數字給砸懵了,如果他持續搬出那些典範好聽的歌曲,那豈不是立馬就變成千萬財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