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條件(下)[第1頁/共4頁]
“可否流露一下你幾本書的內容嗎?”環球代表問。
李默前麵幾個前提還好一點,主如果前麵兩個前提,不管是拖後八年時候拍攝,還是一億美圓的製片本錢,讓很多影業公司都望而卻步,實際上九成中型影業公司,在兩個前提麵前,已經被淘汰下去。
不是約翰遜的發起,而是在李默引誘下,約翰遜才說出這句話。
還要考慮一個身分,那就是三部曲改編權連著一起買下來的風險,又要扣掉一部分,但不管如何扣,它也不成能隻值兩百萬美圓,不要三部曲了,一部曲伶仃拿出來賣,不要電影票房分紅,也不止兩百萬美圓。
詳細的李默不曉得了,但他曉得幾年後,環球會不竭地易手。
李默說到這裡,扭頭看了一下郝立克。
“說得好,這天下不測太多了,萬一在這幾年,我有甚麼環境不能寫了,或者說我死了……這確切要考慮的,但談好代價後,我們也能夠簽一份和談。真碰到了這類環境,另有兩部未寫出來,我會用我的稿費付出各位三分之二的喪失。或者又說,我將稿費花掉了,但無妨,越今後,我出版的書也會越多,更能付出各位的喪失。”
環球給的是票房分紅,不管虧不虧蝕,都要分給作者很多錢,那麼在環球當時心中的價位,它不低於六百萬美圓。
李默將他們奉上車,回到賓館,看著兩家公司的代表說道:“你們出價四百萬美圓,現實在我心中,這三部曲的實際代價不是四百萬美圓,而是四千萬美圓,第一部明白鯊環球票房達到四億七千多萬美圓,客歲那部明白鯊拍得比較差,環球票房另有兩億多美圓,隻要拍得好,捨得投入,你們以為恐龍的代入感還不及明白鯊?何況它的衍生品能及恐龍?”
各個代表紛繁站起來,出去打電話。
兩個代表又各自給本身公司打電話,但條約還冇有簽,因為老斯趕過來了,他有他的設法。
郝立克會心,走過來講:“我的店主將話說請楚了,上麵到了各位出價時候。請各位將你們心中的底價寫在紙上,價高者得之。”
但也不能藐視了他們,他們影響力也不小,犯不著與他們反目。
一個代表站了起來問:“李,我想問一句,你三部曲一起拍賣,隻寫出來一部曲……恕我說句不入耳的,萬一你有事,餘下兩部曲如何辦?”
李默翻開來看,第一個是米高梅的,出價兩百萬美圓。
李默卻站了起來,追到賓館門口說:“諸位,請稍停一下。”
各個代表擔憂的就是李默到時候拿不出這個錢。
兩家代表苦笑,李不但是外星人,還是一個很難纏的小傢夥。
“no,如許,我給諸位一個承諾,我手中籌算寫的,臨時就這五本小說,我會將它們的電影版權彆離售予分歧的影業公司。請信賴,它們都能成為脫銷書,也合適改編電影。即便我手中所寫的,能夠會獲獎,不會大賣,拍得好,票房也不會低。”
物價上漲扣掉一百萬美圓,電影市場進一步繁華扣掉一百萬美圓,中國人的優勢再扣掉一百萬美圓,時候久的身分扣掉一百萬美圓,那麼每部曲代價該當是兩百萬美圓。
這也是李默成心為之,老斯黃金光陰就是在這二十年,拍一部火一部,到了二十一世紀後,老斯能夠因為上年齡了,做監製還能夠,臨到他本身當導演拍電影,生生將大片當文藝片拍,成了文藝片,還想賣座嗎?